齐鲁网5月31日(记者 于鹏)31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召开《2012年山东省海洋环境公报》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2年我省海洋环境相关状况。全省近岸海域劣四类海水水质面积有较大幅度增加,主要分布在环渤海滨州、东营近岸海域和莱州湾等地。
公报显示:2012年我省海洋环境状况总体维持在较好水平。海水环境状况整体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约占我省毗邻海域面积的90%;超过90%的沉积物监测站位符合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重点海水浴场和滨海旅游度假区环境状况良好;海水增养殖区环境质量总体能够满足养殖活动要求;海洋保护区环境状况总体良好。
但同时也存在些问题:与2011年相比,全省近岸海域劣四类海水水质面积有较大幅度增加;局部海域呈重度富营养化;主要河流入海污染物总量略有增加;沿岸排污口超标排放现象依然较为普遍;部分排污口邻近海域水质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赤潮发生次数有所增加;风暴潮灾情较为严重等问题。
据监测数据显示,未达到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为4463km2,主要分布在滨州、东营近岸海域和莱州湾,超标物质以无机氮为主。与2011年相比,未达到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海域面积增加了3737km2,面积较大幅度增加。其原因主要是2012年7月底8月初,环渤海地区强降水使沿岸河流泄洪流量剧增,面源污染物集中入海,导致8月份近岸海域短时间内海水环境污染加重。
据山东海洋与渔业厅环保处处长段建文介绍,针对我省环渤海环境的问题治理,首先是要借助国家级和省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建设,给社会各界做出海洋生态保护的示范性榜样。同时采取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制定渤海海洋生态红线的底线。通过一方面的示范带动和红线限制制约,加强对渤海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
据了解,山东省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毗邻海域面积的比例应不低于40%。但具体数据应通过组织专家组对渤海海洋环境评审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报省政府和国家海洋局批审后才能确定。
海洋生态红线区是将渤海海洋保护区、重要滨海湿地、重要河口、特殊保护海岛和沙源保护海域、重要砂质岸线、自然景观与文化历史遗迹、重要旅游区和重要渔业海域等区域划定为海洋生态红线区,并进一步细分为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依据生态特点和管理需求,分区分类制定红线管控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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