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同城|美食|旅游|汽车|城市|教育|健康|读图| @新浪山东|惠购

|邮箱|注册

新浪山东> 资讯 >山东资讯>正文

山东三公经费9月底前公开 行政审批事项削减15%

A-A+2013年5月23日14:37大众网-生活日报评论

  生活日报5月22日讯 为落实新一届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2013年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任务分工,其中明确,省本级三公经费2013年9月底前公开。

  能公开的都要公开

  因公出国(境)、公车、公务招待等“三公”经费,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2011年,国家首次公开了中央各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情况,上海、广东等地也陆续公布了“三公”经费情况。

  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提出,公开省级“三公”经费预算总额;省直部门除少数因涉密不宜公开的之外,都要公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同时在县级政府探索实行接待经费公开试点。

  省政府办公厅通知显示,我省“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时间表首次明确,今年9月底前完成省本级公开,县级政府接待经费公开试点方案也要在9月底前印发。

  不断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推动政务公开的必然,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要求,健全完善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与媒体沟通能力。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省政府新闻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在今年8月底前确定新闻发言人并向社会公示。

  削减行政审批事项

  在新一届省政府于4月7日召开的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省委副书记、代省长郭树清承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本届政府任期内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再削减三分之一以上,力争成为全国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的省份。

  对此,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2013年12月底前要出台年度削减任务方案;2013年8月底前,行政审批事项要削减15%以上。

  对于投资、生产经营、前置审批等审批事项,通知也作出了详细部署。在减少投资审批事项方面,2013年9月底前我省将修改出台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细则,取消和下放一批生产经营活动许可事项。2013年6月底前,要出台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意见,严防行政审批边减边增的现象。

  我省并进一步明确,对于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我省将清理一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2013年10月底之前提出拟取消的前置审批项目和改为后置审批的项目目录。

  郭树清此前在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也表示,要在深化改革和完善机制上下硬工夫,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工商登记宽进严管

  我省还将出台措施,进一步管好财政资金、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各种机制制度。

  我省将改变办事经费、办公经费预算约束力不强的状况,10月底前,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机关事务局等部门、单位将提出具体实施意见。改革预算制度,把所有政府性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

  为了管好财政资金,10月底前,全省市县所有预算单位将全面实施公务卡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严格落实国务院廉政会议“约法三章”,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

  省委副书记、代省长郭树清多次提到,要创造国内领先的营商环境。下一步,我省将采取一系列落实措施:9月底前提出放宽工商登记条件、实行“宽进严管”的方案;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12月底前完成。

  我省还将改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明年6月前,省民政厅和省法制办将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完成对我省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同城|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山东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