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各单位(含所属事业单位)要建立节假日公务用车集中封存长效机制。《通知》要求,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期间,除执法执勤等特殊车辆及值班车辆外,要按照规定时间和单位指定地点集中封存公务用车,并将集中封存车辆的车型、车号、封存地点、时限等信息及值班车辆信息报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同时将以上信息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13年春节期间,市纪委将联合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对公务用车封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违规行为,将在全市进行通报,对顶风违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