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极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更为严格,要求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对超标排放及未正常使用治污设施的责令立即停产;施工工地室外作业一律停止施工;停止渣土运输;禁止露天烧烤及焚烧;在保持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每日增加机械清扫保洁作业2次以上;重点排污单位严格按照市环保部门要求落实限产限排措施;市气象部门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合理采取人工增雨作业等措施。
最令人关注的是,在持续极重污染天气下,驻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及社会车辆(公交、出租等民生保障车辆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车辆除外)要在绕城高速以内区域实行单双号行驶,并由市公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