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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怀疑儿子非亲生 持刀捅伤怀孕前女友

A-A+2014年11月20日08:44南方都市报评论

  案情速览

  案由:恋人分手后,王某觉得2岁儿子不是亲生孩子,持刀将已怀孕8个月的前女友捅伤致其早产。

  争辩:王某表示认罪,但认为量刑过高

  判决: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决王某入狱五年半

  南都讯 记者韩成良 1986年出生的王某,此前与阿娟(化名)恋爱并生下一个儿子,后两人分手,儿子跟王某生活。去年9月的一天,王某觉得2岁儿子并非亲生,持刀将已怀孕8个月的阿娟捅伤,致其早产。庭审中,王某表示认罪,但认为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过高。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决王某入狱五年半。

  [案情]

  广东陆丰人王某,此前曾和阿娟拍拖并生下一子,但最后分了手。去年9月3日晚上9点半,王某怀疑已两岁的儿子并非自己亲生的,遂拿着水果刀赶到大朗镇巷头村阿娟住处,想要讨个说法。

  当时阿娟早已与别人生活,且有了8个多月的身孕。两人见面后发生争吵,愤怒之下,王某拿出水果刀捅伤阿娟的腹部和肩膀,随即逃离了现场。阿娟被送到医院救治,因受伤致胎儿早产。经鉴定阿娟受重伤,伤残达八级。

  去年10月30日,王某在大朗车站附近被警方抓获。公诉机关认为,王某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建议法院对其量刑五至七年。阿娟还起诉索赔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112913.56元。

  [法官断案]

  庭审中,王某对指控没有异议,表示认罪,但认为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过高。市第二法院表示,王某持刀捅伤孕妇腹部,手段恶劣,应予严惩,但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又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五年半,并赔偿16608.52元给阿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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