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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辅警敲诈失足女 轮流与其发生性关系

A-A+2014年11月14日11:55广州日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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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清远讯(记者曹菁通讯员赵红波、钟莹莹)昨天上午9时,备受社会关注的英德3名辅警强奸、勒索“失足女”案在英德法院一审开庭。英德市人民检察院以强奸罪和敲诈勒索罪对3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英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称:3名被告人谢某鹰、徐某鹤、范某先案发前均为英德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辅警。被告人谢某鹰于2014年7月底经同事介绍在微信上与李某英互加为“朋友”后,通过微信联系,伙同被告人徐某鹤于2014年8月10日去到英德市富强路御花园一出租屋内,与该名女子进行了性交易。2014年8月14日的晚上,被告人谢某鹰伙同徐某鹤、范某先3人分别穿着短袖警用训练服、辅警夏装执勤制服,带着一副警用手铐来到李某英租住的出租房内,利用其为派出所工作人员的身份制造打击卖淫嫖娼的氛围恐吓、威逼李某英,轮流强行与李某英发生性关系,并以收取保护费的形式勒索李某英1500元。

  公诉机关指控:应以强奸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追究三人刑事责任。庭审中,三名被告人均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

  案件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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