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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杀害女子捅破其下体 称对方生活作风差

A-A+2014年11月5日17:29南京晨报评论

  晨报讯 (记者 冒群)没有感情瓜葛,没有金钱纠纷,只因一个不着边际的“生活作风”猜疑,便生杀心。杀人后,还用铁锤肆意侮辱被害人尸体。如此变态的凶杀方式,实属罕见。昨日上午,南京中院对这起变态杀人案进行宣判,杀人凶手许某因犯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盗窃罪,一审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去年10月22日晚,溧水发生一起罕见的凶杀案。被害人王某在自家屋内被害,尸体伤痕累累,下身被凶器捅破,作案手段极其残忍。是谁与被害人有如此大的仇恨?案发后,根据杀人现场状况,不少邻居怀疑是情杀或是抢劫杀人,因为王家人发现,王某的笔记本电脑和手机不见了。一时间,与王某有着感情纠葛和金钱纠纷的男性,成了人们怀疑的目标。

  警方经过侦查发现,王某家的阳台上有个男人的脚印,根据这个脚印,警方将目标锁定在一个村子的离异男子许某身上,但令警方好奇的是,许某似乎与王某并无感情纠葛,也无金钱纠纷。许某是为了什么去杀害王某的呢?经审讯,许某交待了他杀害王某的动机及作案细节。

  “听说她生活作风不好,我恨这种女人!”许某在法庭上称,他的前妻就是这样的女人,与前妻结婚,是他一生最大的噩梦。离婚后,他对这类“生活作风不好”的女人特别憎恨,并将这种“生活作风不好”的女人归为“该死”一类。去年10月初,他听有邻居议论王某的生活作风问题,便对王某产生憎恨。经过一段时间观察,他发现王某与前妻有很多相似之处,便买来铁锤等凶器,预谋杀害王某。

  去年10月22日晚,许某携带铁锤等凶器爬到二楼王某家阳台,进入王某房内,用铁锤疯狂击打在屋内还没入睡的王某,致其当场死亡。毫无防备的王某被杀后,许某变态地扒下尸体裤子,用铁锤对尸体肆意侮辱,发泄心中不满。离开现场时,许某拿走了王某的笔记本电脑和手机,准备回家研究王某的“生活作风问题”。

  法庭上,许某对自己杀人、辱尸、盗窃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声称憎恨所有像王某与他前妻那样的“生活作风不好的女人”。庭审中,被害人王某的丈夫、父母向许某提出87万余元的民事赔偿,并要求法院判处许某死刑,“以命偿命”。

  昨日,南京中院对此案一审宣判,许某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罚金2000元。同时,赔偿被害人家属人民币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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