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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误录信息致男子背负8年人贩子罪名(图)

A-A+2014年11月5日08:55新京报评论

采访对象供图采访对象供图

  新京报快讯(见习记者 程媛媛) 江苏省沭阳县村民杨广栋,因当地警方误录身份信息,没有违法记录的他,却要背负“犯罪前科”,已经长达8年。今天下午6时许,沭阳县公安局一负责人证实此事,回应称正在申请注销,等待省公安厅答复。

  杨广栋告诉新京报记者,今年9月初,他去一家公司应聘,当地派出所验身份证结果显示,他存在犯罪前科,公司未录用。

  “这是第三次查出我有’前科’了,”杨广栋说,2006年、2009年,他在入职前验身份证时,均被查出“犯罪前科”的记录,一次是“犯有拐卖妇女儿童罪”,“但我没有任何违法记录,也没有进过看守所”。

  杨广栋事后向户籍所在地——江苏省沭阳县茆圩乡派出所询问得知,发现是警方误录信息所致。“县公安局说问题出在县看守所。”杨广栋称,公安局的人曾告诉他,2005年左右,与他同名同身份证号的另一位“杨广栋”因拐卖妇女儿童被关在沭阳县看守所。但此说法未得到警方证实。

  新京报记者在一份当地派出所2014年9月13日开具的情况说明看到,“杨广栋的相关违法犯罪前科是他人的,被误录入省公安厅大平台中,正在申请注销”。还说明还称请相关公司正面对待,并注明此说明仅用于工作证明。

  “公司看了证明后我才被录用。”杨广栋说,这已是派出所第三次开出此类证明。

  今日19时许,沭阳县公安局政治处主任鲍建东告诉记者,2006年杨广栋反应此事后,公安局曾删除过杨广栋“犯罪记录”,但2009年因公安系统平台的问题,犯罪记录再次出现,目前沭阳公安已经向江苏省公安厅申请注销,会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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