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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男子辱骂殴打他人强行抢600元 被判10年罚3万

A-A+2014年10月31日17:20齐鲁网评论

  原标题:枣庄男子辱骂殴打他人强行抢600元 被判10年罚3万

  齐鲁网枣庄10月31日讯(滕州电视台 秦璐 李塞)为了获取利益,一男子打着为朋友讨公道的幌子,肆意辱骂殴打他人,强行索取600元钱,结果换来十年刑期。10月28日,滕州市民吕某因犯抢劫罪被滕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三个月。

  案件要回溯到两年前。2012年正月初七,市民吕某和朋友龙某,一块去另一朋友王某家喝酒。新年刚到,大家兴致高涨,酒过三巡后,不免有些醉意。就在这个时候,同去的龙某提议弄点钱去,于是他们打着王某的儿子王某某玩麻将输了钱,大家帮忙去讨回公道的幌子,到同村村民于某家中去“要钱”。

  吕某等人来到于某家里,看到他家有四人在打麻将,二话不说,上前对一起打麻将的于某等人又踢又骂。同去的王某某还叫嚣道:“拿钱,不给钱就揍你们。”于某等人开始不愿意,王某某等人就采取辱骂、掌掴、用板凳砸等暴力手段对于某等人实施殴打,迫使他们交出钱财。吕某等四人拿到钱后一人分得现金100余元。案件发生后,于某等人随后报了警。警方根据被害人的叙述,细致追踪,很快抓获了除吕某外的其余三人,而狡猾的吕某四处潜逃。今年4月,吕某悄悄潜回家,被济南铁路局公安处滕州站公安派出所抓获,并于4月30日被滕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10月28日,滕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此案。经过审理查明:2012年1月29日20时许,被告人吕某同王某、王某某、龙某(均已判刑)等人预谋后,至于某家中,采取殴打、语言威胁等手段,入户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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