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潍坊市经济开发区宏鼎畅溪园小区的高女士向齐鲁网反映称,最近要缴供暖费,小区物业却要求签一份协议书,协议中包含“冬季供暖达不到市热力公司规定室内温度18°的,业主自愿不追究物业公司供暖责任”一条。物业的这一举动引起了小区业主们不满。
业主反映 往年供暖不理想 新协议不公
宏鼎畅溪园小区的业主张先生说,“我住在六层,今年是第三年供暖了,前两年每年都达不到18度,温度都在16度左右,而且时常停暖。因为户型的原因,小区的供暖一直不好,之前也有找过工作人员入户测温,都不达标,像一楼、六楼、靠山的这些位置,供暖相对较差,顶层阁楼更是连16度也达不到。”
业主高女士告诉记者,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要求业主们签署供暖达不到18度不追究责任的协议书,如果签署协议,就不能交供暖费,今年就无法供暖了。“不签就不给供暖,这个协议本身就是个不合法协议。”
畅溪园2号楼的李女士告诉记者,小区去年的供暖状况很不理想,“我在外面穿什么在家还是穿什么,温度根本不达标,物业就早上供一个小时,晚上供一个小时,导致管道受温差过大破裂,造成一个星期停暖,也没有任何补偿,我们今年都不打算交取暖费了,改用空调还省钱。连续三年供暖率下降,物业应该从自身找原因。”另外,业主李女士称,小区业主对物业不满已久,各项服务管理混乱。未缴纳取暖费的,物业还向业主收取管道消耗费。
物业解释 实为提前告知 业主存在误解
记者联系了小区物业潍坊同和物业的王经理。物业王经理表示,确实最近有很多人来反映协议的事情,这只是物业部门出于工作的角度考虑,向广大业主发放的明白纸,起到提前告知的作用,将供暖率不足可能导致供暖效果不理想的情况提前告知业主,业主可根据情况自愿选择是否继续缴纳取暖费。不能单独摘出其中一句进行曲解。
“协议实际针对的是新华名郡小区,因去年新华名郡小区8号楼280户近70户交房,供暖情况很不理想,所以今年吸取教训进行提前告知。新华名郡和畅溪园两个小区都是同一物业管理,所以在发通知的时候一同告知了。畅溪园已经连续供暖第三年了,去年供暖率达到54%左右,低于19°的并不多,今年供暖肯定不成问题。”王经理说。
王经理介绍说,“供暖率达不到的单元楼按说是不供暖的,新华名郡小区入住率低,如果单户供暖效果肯定不理想,畅溪园并不存在这些问题,有个别顶楼、底层、靠山的住户供暖确实与中间楼层供暖温度有四五度的差距,但仍能达到19度。并不是说签了协议就不好好供暖了,希望业主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