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已经过去了5个多月,事发当晚的遭遇,仍让张静(化名)感觉很屈辱。她称,一男子在她醉酒后将她带往酒店发生关系,能否算作强奸至今悬而未决。当事男子承认与张静发生关系,但称对方是自愿的。介入案件的千佛山派出所介绍,由于证据不足,无法判断女子被带入宾馆内是自愿还是被迫,所以至今无法立案,法律文书也未出具。
自述:酒后与人发生关系至今难定是否被强奸
事件起源于张静的一次醉酒。4月15日晚,张静在一次工作宴上,喝了7两白酒。她回忆自己的状态“醉得不省人事”。酒桌上一婚介公司的负责人打电话叫来了男子景某,在张静离开酒店时,让景某单独将她带走,事后酿成了悲剧。
这位婚介公司的负责人为何要这么做?张静介绍,自己与该婚介公司负责人私下也有交情,此前通过该负责人认识了景某。与景某接触了一段时间后,张静拒绝了对方,此前并没有与景某发生过关系。对于该婚介公司负责人的做法,张静表示不能理解。
被带往宾馆后,张静介绍,自己直到16日早晨才清醒,醒后发现景某正在与自己发生关系。挣脱开景某,张静一路逃离宾馆。
由于婚介公司负责人的劝阻,以及担心对家人名誉产生影响,张静在事发9日后才报警。张静认为难以理解的是,目前千佛山派出所仍未立案,更不能认定景某的强奸行为。
证据根据宾馆内监控张静当时被架进宾馆
事后,通过调取宾馆的监控,记者看到,4月15日22:00左右,景某带张静来到宾馆吧台,张静曾有试图将靠上前的景某推开的动作,随后因站不稳蹲在地上不起。景某交完钱后,与吧台服务员一起将张静架着上了宾馆二楼,直到送进房间。监控中,张静头发散乱,走路踉踉跄跄,几乎是被拖拽进了房间。
9月27日,记者到事发宾馆求证,服务人员确认,此前宾馆确实发生过张静的事,事后警方也已到宾馆调取资料并询问过相关情况。据事发当晚架张静上楼的服务员回忆,因当晚无法确认张静与景某的关系,就未多想,架张静上楼的过程中,景某也未做解释。“两人进屋之后,我曾多次敲房门,但门始终都没开过。”4月16日清早,张静下楼时也曾向自己提到过被强奸一事。
据千佛山派出所的民警透露,在了解了事件的整个过程之中,景某也承认4月15日晚在宾馆内与张静发生了关系,但他表示是张静自愿的。
派出所:目前仍然缺少证据将尽快出法律文书
9月22日,千佛山派出所的民警表示,张静报案之后,先后调查了事发宾馆的服务员及监控录像,张静饮酒的酒店及一同就餐的人员,以及涉案的景某。
民警介绍,在调查过程中,宾馆服务人员证实张静进宾馆的时候确实是醉酒状态。“但调查遇到了很多困难,现在很多证人都不愿意举证,抵触情绪挺大的,现在准备再传讯一次景某。”民警表示,目前仍然缺少证据,最关键的是宾馆房间里发生的事,究竟是否是酒后乱性、受害人是否自愿,难以求证。
与此同时,还有两方面困扰进展:一个是报案比较晚,后期再去饮酒的酒店调查,录像已提取不到。另一个就是当晚一同饮酒的人员都不愿意出面作证。虽然有人口头证明张静当晚喝多了,“但是一落实到纸面上,人家就不愿意了。”影响进展的其他因素,民警未详细多说,只是表示“牵扯到取证难度比较大,而且中间在调查的过程中还穿插着一些别的因素”。
9月22日,民警承诺,将于当周到分局再次商议,确定意见,并再度联系景某,最终形成法律文书。
近日,记者多次了解,张静仍未收到法律文书或其他任何的答复。
【律师说法】受害人可带法律文书到法院进行自诉
听完张静的遭遇,山东鲁邦律师事务所律师管延茂认为,目前案件除了景某承认与张静发生关系外,没有其他的物证,案件定罪相对弱一些。但通过现有的监控视频等证据,应该视作强奸。
管延茂分析,通过现有的证据,张静需要两个人架着进宾馆的房间,并处于醉酒状态,可以判断张静当时丧失了部分能力。景某在张静丧失部分能力的情况下与之发生关系,应该视为强奸。比如说,小偷在把对方灌醉酒的情况下进行偷窃,就是抢劫,因为对方丧失了部分能力。
管延茂介绍,案件确实存在难度,双方是否自愿是最关键的。如果当事人当时就报警,不单需要现场的精液,还必须要有撕扯或划痕,证明违背了当事人的意愿,该案件还缺少反抗的证据。
对于千佛山派出所的做法,管延茂称,报案后4个月未立案,在时间上是否拖延,并不好说。但派出所至少应出一份法律文书,是刑事案件就移交检察机关,走司法程序;不是刑事案件,就应该出具法律文书。他建议,张静可以携带法律文书到法院自行起诉景某,涉及案件的证据和材料,法院都有权到派出所直接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