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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强暴21岁女孩 担心报案将其杀害(图)

A-A+2014年9月22日08:02华商网-华商报评论

  9月20日,山西晋中警方对外通报了一起21岁女孩遭奸杀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在晋中市榆次区的一片枣林里强奸了一名女孩,怕女孩报案将其残忍杀害,事后嫌疑人在父亲的劝说下向警方投案。华商报记者昨日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叫张某军,今年17岁,为陕西南郑县人,高中没毕业就跟着父亲在山西打工。目前,张某军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刘娇生前照 受害者家属供图刘娇生前照 受害者家属供图

  监控显示

  失联女孩最后露面向枣林方向走去

  据山西电视台《都市110》栏目报道,9月15日下午,在晋中市榆次区王湖村的一片枣林里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被害人名叫刘娇,21岁,四川苍溪县人,跟随父母来山西务工,平时帮父母照看生意,有时帮着在工地接送工人。

  事发当天,刘娇到王湖村经济适用房接送工人,下午5点多,她到达小区,因为距工人下班还有一段时间,就独自前往对面的枣林。到当晚7点多,工人反映没有见到刘娇,家人开始四处找寻并报警,才发现女孩已经遇害。

  小区的监控录像记录了刘娇最后的身影:9月15日17时16分,刘娇在王湖村经济适用房小区停好车,之后出小区朝着小区北面枣林的方向走去。

  据办案民警交代,他们当晚7点多接到报案电话,一个男子说自己的儿子杀人了,之后民警在枣林附近的路口将嫌疑人抓获归案。

  警方通报

  17岁少年强奸杀害摘枣姑娘

  9月20日,晋中市公安局通过微博对外通报称,9月15日20时02分,榆次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到市局110指令,郭家堡乡王湖村经济适用房对面地里有人死亡。接警后,民警赶赴现场处置。

  通报称,经初步调查,9月15日17时许,在王湖村经济适用房北面200米的枣树地里,嫌疑人张某(男,17岁,陕西籍外来打工人员)遇到正在摘枣的被害人刘某,遂起强奸之心,在实施强奸后,张某怕刘某报警,便用砖头朝刘某头部猛砸数下,并用裤子勒刘某脖子,导致其死亡。张某回到家后,将事情经过告诉他父亲,后在该父劝说下报警投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被平遥县看守所羁押,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疑犯供述

  工地附近转悠遇单身美女起邪念

  在榆次郭家堡乡王湖村经济适用房对面的那片枣树林里,杂草丛生,往里走一段路,外面的人根本看不清里面发生的情况。事发时,这位少年为何突然出现在这片枣树林,下手又为何如此残忍?

  昨日,一位知情人向华商报记者转述了犯罪嫌疑人归案后的供述。据嫌疑人交代,9月15日下午,自己闲来无事就到工地附近的枣林转悠,恰巧遇上了在枣林里摘枣的刘娇。见刘娇长得漂亮,而且独自一人,就起了邪念。于是对刘娇说里面的枣更好,到里面摘吧。于是两人往枣林里走了一段。途中,他在建筑垃圾上捡了一块砖头。之后,他用砖头将刘娇拍了两下,刘娇求饶说别伤害她,还掏出包里的东西。

  “之后,少年又提出要和刘娇发生性关系。”知情人转述嫌疑人的供述称,迫于压力,刘娇和嫌疑人往里走了一点,女孩遭到强暴。事后,女孩离开,但没走多远就回头对少年说要向警方报案,这时嫌疑人冲过去将其拽回,用砖头把女孩打倒猛砸,并勒住女孩的脖子,将其残忍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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