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福海在当地的一家物业公司打工,受伤后至今难讨说法。

法官称当时没看见卷宗。
潍坊高密的孙福海在当地的一家物业公司打工,干了三年的时间,可是现在物业公司在他受伤后却不承认他的身份,经历了仲裁、判决苦苦等待了半年的孙福海至今仍没有等到一个说法。
水暖工工作时候出意外 摔下楼换了股骨头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报道,孙福海在潍坊高密的嘉和物业公司做水暖工,前前后后干了三年的时间,2013年10月31号,孙福海接到嘉和物业公司严经理的电话,让他去另外一个小区更换暖气片。
但是没想到,此次安装出了意外,暖气片将孙福海砸到了楼底下。 一旁的严经理见状赶忙开着车将宋福海送到了高密市人民医院。
孙福海说,“他给我交了七百块钱的住院费,我在那靠了四天,没见到他人,住院费他也没给我续。”
疼痛难忍的孙福海要求转到潍坊市的89医院治疗,在打了多次电话后,严经理才到医院陪着孙福海办理了转院手续,并缴纳了3000元的住院押金,而经过检查,孙福海必须做手术,“换的股骨头”。
物业公司不承认有这个员工 不想赔付水暖工钱
手术成功了,孙福海前前后后在医院花了六万多元,而严经理和嘉和物业公司总共只交了3700元住院费,出院后孙福海找到了嘉和物业公司报销药费,而嘉和物业公司却说出了一句让他寒心的话,“公司部承认,没有和他产生劳动关系,不想赔付我钱”。
原来,孙福海在嘉和物业公司干了三年,但是,对方一直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每个月只是给孙福海发着工资。“我11年去的,一直干到我腿断,每个月都有(工资),一直到我腿断的那个月末都给我开了。”
为此,孙福海到高密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结果认定孙福海和嘉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成立,嘉和物业公司不服仲裁,起诉到了高密市人民法院,2013年3月,高密市人民法院判决孙福海和嘉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成立。“又不服,准备告到潍坊中院,高密法院就让我们听信儿。”
对方说上诉了,可是上诉状半年过去了孙福海也没收到,孙福海到底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