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德州幼儿园男童疑被烟头烫伤 孩子称在小黑屋内被烫
齐鲁网9月18日讯 孩子在幼儿园受虐待的事时有发生,前两天,德州天衢工业园的吴女士打来电话说,她年仅4周岁的儿子,在幼儿园被老师用烟头烫伤,留下了很大的伤口。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报道,吴女士给记者看了事发三天后她给儿子拍的照,从照片可以看出,伤口位于孩子右手手腕的外侧,呈圆轮状,直径足足两公分,伤口周边已经有些溃烂;虽然已经有几天时间了,儿子的伤口也有些好转,但是依然留下了不小的伤疤。
吴女士说,在9月5号晚上,刚放学回到家中,她就发现儿子的手腕上有一个小水泡,不过,儿子告诉她是被蚊子咬的,起初她也没在意;直到事发第三天,儿子的伤口开始溃烂,她才发现事情并没那么简单,在她的一再追问下,儿子承认,此处伤口是一名叫月月的老师拿烟头烫的,因为自己打别的小朋友,她就在一个小黑屋里用烟烫了自己。
记者跟随吴女士来到了位于德兴北路上的这家幼儿园,此时,正好赶上孩子们下课休息;记者多次在幼儿园门口等候,负责安保的工作人员都称园长不在。
吴女士说,之前,她一直找幼儿园拷贝事发当天的监控录像,最终幼儿园的答复是超过存储期限录像已经不存在;对于孩子被烫伤的事,一直是幼儿园的一位负责人出面协调,当时他还留下现场了录音。
吴女士说,在警方的调解下幼儿园最终给了3万元的医药费作为赔偿。由于无法与幼儿园工作人员直接接触,记者只得拨通了幼儿园园长的电话。这位园长说,他们已经将监控录像交给警方调查,一切只能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才能真想大白。
电话中,园长还表示:“这个我们也暂时哈等待着警方出来结果后具体怎么情况,然后我们再根据情况来。假如真的调查出真的是在幼儿园发生的事,那我们幼儿园绝对不会推卸责任。可能是老师当时工作疏忽,说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然而当记者问到,幼儿园有没有赔家长那个3万块钱的时候,园长却予以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