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纳 通讯员沈芳杞、谢丽娟)本为小舅子庆祝生日,见弟妹因醉酒意识不清醒,55岁男子竟在电梯内对弟妹实施强奸。记者昨天从龙岗检察院获悉,近日,法院对吴某华强奸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吴某华有期徒刑3年。
经查,2013年9月21日晚,因吴某华的小舅子沈某平过生日,吴某华及其老婆沈某娇等人受邀与沈某平、李某琴(沈某平的老婆)一起吃饭、喝酒、唱歌。因李某琴喝酒过多,当天23时许,吴某华、李某琴等人先从聚会的圣德堡酒店回到沈某平、李某琴所居住的横岗街道六约某花园小区,沈某平则跟其他亲戚乘另一部车随后返回。即将到家时,吴某华特意支开其他人,单独送意识不清醒的李某琴上楼,并在电梯内对其实施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