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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纪委通报10起“庸懒散”典型问题 给予处分

A-A+2014年8月26日17:19齐鲁晚报评论

  齐鲁晚报8月26日讯(齐鲁晚报全媒体记者 高扩) 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区大队长江东路中队副中队长赵弟滨在执勤时执法不规范,未按《交警系统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开启执法记录仪,构成违反警务纪律错误。菏泽市公安局给予赵弟滨行政撤职处分。

  东明县环保局、武胜桥镇党委政府对辖区内企业监管不力,导致山东大帝环能建材有限公司未批先建、多次违法生产、持续排污,对周围居民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东明县纪委对东明县环保局局长张长青,武胜桥镇党委书记李民、镇长李士春全县通报批评;给予东明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许昌杰,武胜桥镇副镇长、综治办副主任王忠怀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武胜桥镇环保所所长许秀东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武胜桥镇工业及园区管理办公室主任周远东行政记大过处分。东明县环保局免去许秀东武胜桥镇环保所所长职务,给予武胜桥镇环保所工作人员李敬明、王国忠行政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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