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重庆女孩搭错车遭黑车司机杀害的消息引爆舆论。尽管详细案情还未披露,但妙龄女子独自乘车的安全问题值得关注。昨日,湖里法院向记者披露了两起发生在厦门的案件,被害女子皆独自一人搭乘出租或黑车,遭到司机侵犯。
案例一
女孩逃出淫窝 又遇色狼的哥
被骗进情色发廊
幸被好心人救出
女孩小袁曾在打游戏时结识了一名同乡玩家。去年,对方说有朋友在漳州开发廊,可以带她去学手艺,无事在家的小袁就跟着走了。抵达漳州的第二天,她到发廊“报到”。这发廊开在路边一栋五层楼的底层,楼上是私人小旅馆,发廊和旅馆都没有名字。
第二天,老板娘就叫小袁接客,被拒绝后,对方喊来持刀棍的男子威胁她,小袁只好屈从。这个女孩找不到机会逃跑,因为发廊就开在小楼唯一出口处。不过,第三天夜里,一名得知她遭遇的男客人起了恻隐之心,以给小袁买东西将她从发廊带了出来,拦下的士让她去厦门坐火车返乡,还给了她200元。晚上23时许,小袁坐的车到达海沧大桥岛附近,由于司机不熟路就帮她拦了辆厦门出租车。
女孩被的哥欺骗
车上过夜被侵犯
小袁在这辆车上向的哥姬某讲述了遭遇,姬某一边安慰她还一边跟她聊天。接近半夜零点,的士来到火车站。瞧见售票处黑乎乎,的哥就告诉小袁已经买不到票了,并且以外面不安全为由把小袁留在车里,小袁给他100元,他让小袁在车后排睡一夜,等到天亮了再开车送她去火车站。
小袁同意了。直到姬某停车后,她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带到空旷地带。凌晨,小袁在车内被姬某强奸。事后,姬某开车把小袁送往火车站,居然还跟她索要了50元车费。
法庭上,姬某却辩称让小袁在车上休息只为多赚钱,而之后发生性关系则是商量后的交易行为。不过,法庭调查后并没采信其说法,最终姬某因犯强奸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案例二
“求交友”不成 黑车司机强奸女乘客
黑车开到偏僻处
女子被司机强奸
去年7月某日,女孩小杨到海沧找朋友玩。晚上9点多,朋友帮她拦了辆黑车,跟司机说好50元把她送到卧龙晓城。小杨上车后坐在副驾,车上只有她和司机两人,路上聊天时她跟司机提及自己之前在一家高档按摩店上班,现在放弃了高收入回老家,只为找个好的结婚对象。一路上,小杨和司机冯某聊得不亦乐乎,快到卧龙晓城时,冯某提议载其去兜风,小杨并未明确拒绝,只说不能超过晚上11点回家。
得到应许的冯某一路开车载小杨去往五缘湾。停车后,小杨发现这里没有什么人,灯光也昏暗,心生不安的她提出要回家。可司机冯某回到驾驶座后却一直不肯开车,突然对小杨说要她做自己的女朋友。遭到小杨拒绝后,冯某向她扑去,对她实施了强奸。
记下车牌号码
女子下车后报警
事后,冯某开车带着小杨绕路不让她下车,提出去开房。小杨一开始没有答应,但她考虑到如果去开房就会登记身份证,而且有监控,逃跑比较有机会,就说好。路上,小杨尽力表达自己不在意被强奸这件事,让冯某以为她不会报警,并同意她开了车窗。等到经过湖里区一个路口时候,小杨看到一辆等红灯的出租车,急忙喊:“师傅,你不要走,我要坐你的车”,并让冯某停车。一下车,小杨就赶紧记下黑车车牌号,上出租车就请司机师傅帮忙记下来报警。
在法庭上,冯某辩称和小杨交谈时感觉对方很开放,两人发生关系时女方还有向他要钱。不过,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冯某违背妇女意志,以胁迫手段强行奸淫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提醒
这三点请牢记
1、单独出门乘坐正规营运车辆
坐车时一定要去正规汽车站、公交站点或招呼正规出租车,索要正规车票。上车后、下车时都要牢记车牌号。还要注意车内服务监督卡,上面印有司机照片,还有司机姓名、公司名称、车牌号和单位电话等信息。
2、乘车不露财 坐车时打开车窗
夏天乘车衣着不要太暴露,也不要露出大量钱财,这些都会给“坏人”可乘之机。坐车时打开车窗,万一遇不测,可及时呼救。同时,呼救要有针对性,不能单呼“救命”,别人会以为是玩笑。
3、车上不做“低头族”
很多年轻人上车后就自顾自地玩手机、听音乐,这样的习惯很危险。上车要注意观察司机走的路线,发现不对的地方随时提出来,可要求开往闹市区。
本报记者 郭睿 通讯员 湖法宣
(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