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实施已有半年时间,近日记者调查济南市KTV、休闲餐厅等娱乐场所发现,不少商家仍有禁止自带酒水的规定。有休闲餐厅表示如果消费者自带茶叶,还需交49元的器皿和服务费。为此,济南市工商局表示,商家行为涉嫌霸王条款。
本报记者任磊磊实习生王珏
自带酒水交10%服务费
近日,济南市民谢先生到山大路华强电子世界一家休闲餐厅消费。谢先生一行自带了酒水进店,但是被服务员制止。如果顾客想要自带酒水的话,需要交10%的服务费。
“我当场表示,新《消法》中明确规定商家这样的规定属于霸王条款,但是服务员却告诉我,酒店就是这么规定的。”谢先生告诉记者。
而和谢先生有类似遭遇的还有市民张先生。近日张先生在历山路一家KTV消费,房间费花了100多元,酒水却花了300多元。“KTV和休闲餐厅的酒水都比超市的贵很多,我们跟店里提出想要自带酒水,但是店员不同意。”
自带茶叶还要交器皿费
记者对济南市KTV、休闲餐厅等进行调查发现,济南市这类消费场所大多都有禁止自带酒水的规定。有的商家公然在店门口打出禁止自带酒水的牌子。
20日上午,记者拨打了山大路一家休闲餐厅的电话,询问店内是否允许自带酒水。接电话店员表示,该店一直禁止自带酒水,而如果想要自带茶叶的话可以,但是需要交4 9元。这49元是按照店里一壶最便宜茶的价格标准收取的器皿和服务费。
而记者在泺源大街一家KTV的店门口发现,商店门口摆着一个写着“谢绝自带酒水及零食”的牌子。该店店员表示,店内禁止自带酒水和零食。
据一位酒店餐饮服务的经理介绍,济南至少有90%的休闲娱乐场所有禁止自带酒水的规定。
工商局:涉嫌霸王条款
济南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商家的行为限制了消费者消费,违反了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根据《消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消费者遇到此类行为可以向12315投诉,维护自己的权益。”该执法人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