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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公务员状告省环保厅 多年遭受噪音粉尘污染

A-A+2014年8月14日12:00齐鲁晚报评论

膨润土厂和王绪贵的屋子只有一墙之隔。本报记者 孙国祥 摄膨润土厂和王绪贵的屋子只有一墙之隔。本报记者 孙国祥 摄

  齐鲁晚报讯 因为不满自家隔壁膨润土加工厂噪音、粉尘、震动等污染,多年投诉没得到解决,潍坊市坊子区公务员王绪贵一纸诉状将山东省环保厅告上法庭。8月11日,这起行政诉讼案件在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开庭审理。据悉,王绪贵同时已向潍坊市高新区法院递交了对潍坊市环保局的诉状。

  原由

  机器震裂屋顶,投诉后半夜照常生产

  王绪贵是潍坊市坊子区一乡镇政府的公务员。2004年,他搬家至九龙街道涌泉村309国道边一处院落。2011年,王绪贵家隔壁院落的一家作坊式的膨润土加工厂新增了一台雷蒙机,与王绪贵家仅一墙之隔。从此粉尘、噪声、震动等污染升级,王绪贵开始向相关部门投诉,但直到2014年5月份,问题仍然没有解决。

  王绪贵告诉记者,西邻的膨润土加工厂之前虽然有污染,但是规模小、离他家远,加设雷蒙机后,夜间开工产生的噪音、震动和大量粉尘严重影响生活和家人健康,“隔壁机器长期轰鸣,把我家屋顶都震裂了。”2011年,王绪贵开始向潍坊市坊子区环保局、坊子区工商局及当地派出所投诉膨润土厂污染、没有取得生产手续以及夜间施工扰民等问题。据王绪贵回忆,他同时也向潍坊市坊子区环保局、潍坊市环保局、环保热线等不断投诉,多达“一百多次”。 “投诉之后,膨润土厂在晚上11点到早上7点依旧照常生产,家里落的粉尘有三毫米多厚。”王绪贵说。

  “问题一直没有处理,我就向省环保厅递交了《请求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2013年11月27日和2014年1月12日,王绪贵先后两次向省环保厅邮寄申请书,要求对方给他一个书面处理决定,却一直没有下文。今年3月,王绪贵以“行政不作为”为由提交起诉省环保厅的诉状,要求省环保厅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对他的申请书给予答复。7月17日,济南市历下区法院下达受理通知书,宣布8月11日对此案开庭审理。

  环保厅

  归当地环保局管,曾派人赴潍坊督办

  8月11日上午9点,这起“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准时开庭。早早就在法庭门口等候的王绪贵一脸严肃,独自坐上原告席后,更是掏出眼镜仔细阅读各种材料,难掩紧张。此前王绪贵曾向记者表示,法院肯受理该案,他感觉“如释重负”,“不管这场官司赢不赢,只要起诉受理了,我就已经赢了。”被告席上,代表省环保厅出席的是政策法规处一位负责人以及代理律师。

  针对王绪贵的诉求,省环保厅表示,确实收到了王绪贵的两份申请书,并出示处理文件证明,2013年12月2日,第一次收到申请书后,鉴于膨润土厂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归潍坊市环保局管辖,4天后就交由潍坊市环保局办理,并于2013年12月16日派员赴潍坊督办此事。第二次收到申请书后,环保厅走了相同的流程要求潍坊市环保局一并办理。

  代理律师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省环保厅是潍坊市环保局的上级环保部门,不直接管辖本案,“对于原告申请书的请求内容不具有管辖权,不具有法定职责。”因此,请求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进展

  原告还决定起诉潍坊市环保局

  当听到省环保厅“不具有管辖权”的答辩后,王绪贵一度情绪激动起来。“这个案子环保厅为什么没有管辖权,潍坊的环境污染,我和我家人的健康、财产都受到损害,难道是山西的环保厅来管吗?”他认为,省环保厅提交的答辩材料均与案件无关。他坚持无论如何,省环保厅都应该给他一个书面处理回复。

  案件未当庭宣判,法官表示,需经过合议庭合议,择日宣判。记者了解到,在状告省环保厅的同时,王绪贵也决定起诉潍坊市环保局,并于7月底向潍坊市高新区法院递交了行政诉讼状。

  争议>>

  噪声和震动环评达标没

  庭审结束后,王绪贵补充反映,先前省环保厅将问题转交给潍坊市环保局处理,但是实际被处理的是兴隆膨润土厂,而非他投诉的法定代理人为王华春的膨润土厂,这两个厂子比邻而建,却并非一家。王绪贵提供的兴隆膨润土厂的营业执照显示投资人是王华聪。而王华春办理的税务登记证上,纳税人名称是汇华膨润土厂,注册类型是个体工商户。“他们两个是兄弟,王华春没有生产膨润土的手续,平时应对检查都是借兴隆膨润土厂的名义。”王绪贵说。

  潍坊市坊子区环保局监察大队称,兴隆膨润土厂有环评手续,但是尚未通过验收就开工投产。王华春则称,膨润土厂噪声和震动都经过相关部门监测,结果达标。他还带着记者走进厂房介绍:“雷蒙锤已经包起来了,地上有防震沟,这边还有除粉尘的机器。”之所以环评没通过验收,正是因为环保投诉。

  头条链接

  一听告环保厅律师不接案子

  此前记者到王绪贵家中采访时,他拿出装了满满一档案袋的起诉材料,里面有起诉书、受理通知单、公证书以及先前信访收到的反馈材料和搜集的大量证据。

  “之前连起诉书都不会写,现在我都能帮别人打有关环境污染的官司了。”王绪贵说,起初他是从网上学习起诉书的格式,然后找律师和法律援助机构咨询该案起诉书该如何写。

  王绪贵称,在得知案件受理后,他曾找到多个法律援助机构和多名律师,希望有人能代理此案,当律师知道起诉对象是省环保厅之后,均表示不愿代理此案。“如果没人帮我代理,我就挺起脊梁杆子自己上法庭。”王绪贵当时的一句话如今应验,11日他独自走上法庭。

  不论谁胜谁败都是生动环保课

  市民因为环境污染问题起诉环保部门,这样的案例近年来并不鲜见,既有胜诉的,也有败诉的。2006年,因住宅噪音超标,深圳市民梅某将开发商诉至法院,但开发商却以市环保局颁发的《深圳市建设工程环保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予以抗辩,梅某败诉。梅某认为环保局对《合格证》的验收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和适用法律,遂将其告上法庭。随后迎来转机,罗湖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撤销环保局作出的《合格证》。

  2008年11月,因废旧电池回收问题,珠海市民孙农曾特意隐去律师身份向市环保局发函,询问对方在废旧电池回收处理及环保知识宣传普及等方面的措施及成效。得不到答复后,孙农在今年3月提起了诉讼。不过,次年珠海中院最终对孙农的诉讼予以驳回,原因是个人提起公益行政诉讼无适用的法律依据。

  今年2月份,石家庄市民李贵欣因雾霾状告当地环保局一案,曾在全国激起轩然大波。他起诉要求石家庄市环保局依法履行治理大气污染职责,并赔偿其损失10000元,到省市两级法院起诉未受理,又诉至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当时有评论人士指出,虽然尚未被立案,但这对于推动我国的环境法治进程、唤醒广大民众关注和维护自身环境利益,必将起到里程碑式作用,在某种意义上,不管胜诉败诉,敢起诉就已经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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