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5日,工人陈虎廷在朝阳区十八里店观筑庭园别墅区内施工时,踩到高压电线不幸身亡,别墅业主是高虎。此后,得知丈夫死讯的洪女士带着孩子从河北邯郸老家赶到北京,将花圈摆在高虎别墅门口。随后,洪女士起诉高虎,要求法院判令其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88.5万余元。陈家人说,高虎提出,把小陈的尸体运回河北老家埋掉1万元肯定够了,所以他只出1万元,其他概不负责。陈虎廷的家人十分气愤,表示决不同意就此了结。
但据高虎新浪微博称:1万元了事的新闻并不属实。2012年4月5日,高虎在网上解释1万元赔偿说法不实,其称意外发生后我回京立刻约包工头来家解决,明确表示让他转告家属,不管结果怎样,都会尽力帮助他们。当得知遗体还在京就问为何,他们声称没钱。问需多少,说1万元左右。当即提出运费由高虎出,死者为敬,先回老家安葬好,再回来一起解决问题。
此案于2012年10月在北京朝阳法院首次开庭。两个半月后,经法庭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协议,案子也宣告结束。该案经北京朝阳法院调解结案。法院判定陈虎廷死亡一事,高虎并无任何责任。但高虎考虑到原告家境,自愿补偿其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