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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副厅级干部李振江立案侦查

A-A+2014年8月6日15:24最高人民检察院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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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指定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山东省青岛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原主任督学李振江(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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