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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人荣膺见义勇为英模 沈星获得最高荣誉

A-A+2014年7月28日09:49大众网-齐鲁晚报评论

  27日, 山东省在第十二届 “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 表彰大会上受到表彰的3名英雄模范载誉归来。 在25日召开的表彰大会上, 沈星被评为 “全国见义勇为英雄” , 张鹏和刁娜被表彰为“全国见义勇为模范” 。

  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分为 “全国见义勇为英雄” 和“全国见义勇为模范” 两类。 “全国见义勇为英雄” 为最高奖项,沈星是获此荣誉的唯一一名军人。 2012年5月13日, 沈星在山东省青州市南阳河畔因勇救落水学生壮烈牺牲, 献出了年仅31岁的宝贵生命。

  2012年5月1日, 一名小男孩在青岛五四广场附近海域玩耍时不慎坠入海中, 不会游泳的父亲情急之下跳海救儿, 二人都陷入困境。 危急之下, “90后” 小伙张鹏下海施救, 在众人齐心协力帮助下, 落水父子安全上岸。 张鹏的右胳膊和背部严重擦伤, 但他上岸后不留姓名独自打的去医院包扎伤口。

  2011年10月23日傍晚, 刁娜和爱人开车经过龙口市通海路富龙搅拌站附近时, 发现一名年轻女子倒在路中, 两人立刻下车施救, 站在受伤女子前面打手势、 喊话, 指挥过往的车辆绕开。在指挥的过程中, 一辆飞驶而过的小轿车躲闪不及, 把刁娜撞倒, 造成她右小腿两处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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