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震惊广东的杀婴案凶手黄明兴,24日上午被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黄明兴曾在中山市民众镇犯下连杀两婴、伤三人的恶性刑事案件。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2013年3月5日上午,黄明兴吸食毒品后携带镰刀等工具,先后到民众镇上网村北则五街、上网村北则六街和浪网大道三处地方,分别刀砍被害人杨某文及其1岁多的女儿杨某敏及其祖母陈某好的面部、头部,和受害人周某娇及其2个月大的孩子林某君。多次恶性行为砍杀导致2名婴儿死亡、3人受伤。
黄明兴在看守所干警的看押下进入宣判室。昨天上午8时55分,法官当场宣读裁定书。随后,囚车押解黄明兴到达刑场。因吸毒致幻犯下恶性杀人案,1979年出生的黄明兴,生命定格于2014年7月24日。
据了解,该案于2013年10月31日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处黄明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黄明兴没有上诉。该案依法报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董柳樊美玲林劲标李志金谢欣然黄金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