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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乘车坐过站下车后死亡

A-A+2014年7月25日07:49成都商报评论

  7月20日,资阳雁江一老人在乘坐客车返回老家时,坐过了站点。客车返回时,售票员要求老人买票,老人不愿买票便下了车,随后失踪。两天后,家人在邻县找到老人时,老人已不幸死亡,身上并无伤痕。家人认为,老人坐过站,客车方有责任,并称老人在返回时因不愿买票而被客车方喊下车。对此,客车司机予以否认,称老人是不愿买票后,便自己下了车。

  7月19日,资阳雁江区石岭镇两义村8组的78岁老人叶梓明从家里赶到雁江区伍隍镇铺子村5社,为二女婿庆祝生日。

  20日早上8时许,叶梓明准备返回家中,二女儿叶秀清将他送到伍隍镇上,并送上了一辆资阳至金带的客车。按时间推算,老人在当天上午9点过便能到家。但到中午12点午饭时,老人仍未到家。随后,一家人便到下车的石桥铺附近去找人,但不见老人。22日,家人向警方报了案。

  叶梓明老人的女婿吴显德说,他们通过查看客车监控视频发现,老人在石桥铺并未下车,而是坐到了几公里外的客车终点站金带。随后,老人的家人得知,资中县骝马镇的当地派出所在骝马的一个三岔路口发现一名老人死在路边。叶秀清和家人赶到资中殡仪馆,发现正是他们的父亲叶梓明,身上并无伤痕,“当天很热,可能是中暑遭了的”。昨天下午,成都商报记者从资中县骝马派出所获悉,经资中县刑警大队勘验,老人身上并无外伤,初步确定排除他杀。

  律师观点

  对此,四川范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蒋健介绍,在该起案件中,老人购买了车票与承运方形成了合同关系,老人的家属还特地给承运方打招呼提醒老人下车,承运方有义务提醒老人下车。因为承运方没有尽到提醒义务,老人坐过站,承运方有义务将老人送到目的地。该案例中承运方要求老人购票返回遭到老人拒绝,老人下车后如因天气等原因发生意外死亡,承运方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成都商报记者 姚永忠 王明平

  (原标题:乘车坐过站78老人下车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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