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7月13日讯 在斑马线上,机动车要礼让行人,这是一种法律规定,也是一种交通文明。从7月10号开始,济南对在斑马线上,机动车不让行人进行处罚,又引起大家的热议。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今日报道》报道,据统计,在2014年的前4个月里,济南市天桥区共发生一般程序事故157起,其中发生在路口并且因车辆不礼让行人引发的有33起,占事故总起数的21%,致4人在事故中身亡。
而对于在斑马线上的行人,说起此事更是心有余悸。济南市民说,“一般我过马路车都给让着,除了汽车跑的快没办法,包括一看不行咱就不过。 你不能和人家抢,现在交通那么危险,注意安全为首啊”。
在交警部门做过的一次相关统计中,在济泺路与无影山中路交叉口,在示意交通协管员暂时撤离岗位后,观察100辆机动车经过斑马线时的表现,发现有47辆机动车没有避让行人。而记者在此也进行类似的统计,在随机选取的100辆机动车中,有4成左右的车辆在右转时跟行人抢道。
济南天桥交警大队民警 王焕超说,“有一些比较抢时间,比如说上班的高峰期,可能感觉时间比较紧张,偶尔会出现强行斑马线的情况,还有一些是外地来送客人,因为我们这个地方处于两站 一线,就是说汽车站和火车站之间,可能有些外地的驾驶员朋友着急去火车站 ,或者去汽车站送客人,所以说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是有点不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