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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文登女子工作不顺扬言自焚被处五天拘留

A-A+2014年7月12日12:39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7月11日讯(山东台记者 李龙)如今,网络社交平台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大家可以在网上交友聊天,畅所欲言。但,网络世界不是法外之地,如果在网络上发表言论不注意分寸,甚至随意散布一些谣言,扰乱社会秩序,那就要为自己说出的话付出代价。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警方前线》报道,几天前,文登区公安局治安大队的网监人员在网络巡查时发现:一个聊天群里有一条“到首都北京自焚”的帖子,并得到一名网友的跟帖。民警高度警惕,立即对这名发帖者展开调查。文登区公安局治安大队田晟林告诉记者:“经过我们多方调查发现,在网上发表不当言论的是高村镇的张某。”

  难道这名发帖者真的想自焚吗?民警依法将张某传唤到治安大队进行询问调查。张某说,因为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有些不满,所以就想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发发牢骚。没想到,自己随口一说竟触犯了法律。张某说:“我就闲得没事干,在后面跟了一句说‘大家伙都集体去北京自焚吧。’后面有个网友跟了一句说‘我陪你去吧。’我也没当真,我就是开个玩笑,我也没想到会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据民警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3项明确规定:扬言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目前,张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治安拘留5天的处罚。文登区公安局治安大队田晟林在此提醒广大网民,在网上不要随意发表不当言论、谣言,扰乱社会秩序。一旦触犯法律,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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