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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文登夫妇用死鸡做烧鸡 售三千余只被抓

A-A+2014年7月9日16:19齐鲁网评论

  原标题:文登黑心夫妇出租房内死鸡做烧鸡 售三千余只被抓

  本报7月8日讯(记者 王帅 通讯员 田海助) 不顾他人食品安全,在农村集市销售用死因不明的死鸡生产烤鸡,日前,文登检察院依法将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犯罪嫌疑人汪某依法逮捕。

  2012年初,汪某和妻刘某开始在文登区葛家镇葛家村租房内生产烧鸡,再到附近集市贩卖。2013年5月,为获取更大利益,汪某以收购死鸡喂貂的名义,从葛家镇、泽头镇等多家养鸡场收购死鸡,在租房内与刘某一起加工成烧鸡出售。2014年5月19日14时许,汪某再次收购死鸡后回到葛家村租房内,在准备加工时,被文登区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当场查获。

  在出租房内,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共发现35只已加工好的白条鸡及17只未加工的死鸡,经鉴定均为到达屠宰加工场前死亡。截至2014年5月19日被查获时,汪某与刘某共累计生产、销售死鸡3000余只,总销售量约1万余斤。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二项有关规定:“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汪某涉嫌触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已被依法逮捕。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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