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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邹城村民因琐事服药自杀 邻居人道主义补偿6万

A-A+2014年7月4日15:54齐鲁晚报评论

  本报邹城7月3日讯(通讯员 王紫烟 赵丽华) 近日,郭里镇某村村民赵某与后院邻居田某达成了书面协议,赵某给予田某家属人道主义补偿,共计6万元,双方以后不再发生纠纷。

  5月25日,郭里镇某村村民赵某与后院邻居田某,因邻里间的琐事发生矛盾纠纷,双方在争吵过程中,田某一气之下,服农药自杀,经抢救无效死亡。

  死者家属要求对方赔偿20万元了结此事,不然就将尸体停在赵家屋内,并以死相逼。

  赵家坚持认为,自身没有过错,死者属于服毒自杀,拒不赔偿任何损失。双方各执一词,矛盾纠纷不断升级。

  郭里镇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管区等部门迅速介入调解,最终双方各让一步,于6月29日傍晚自愿达成书面协议:由赵某向死者家属人道主义补偿,共计6万元,双方以后不再因此事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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