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齐鲁网7月3日讯(山东台记者 吴峰)知法犯法,更是要严惩啊。生活当中,很多违法行为的发生,都是因为一个词儿,冲动,比如下面这起事故的发生,就是肇事司机一时冲动造成的……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警方前线》报道,当天莱西警方接到报案,在水院路与沽河大道南侧,一辆轿车将一辆摩托车撞入路边河中后逃逸。接到报警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科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姜志建说:“事故发生以后,现场遗留肇事车的车件,我们通过这个车件,初步判定肇事车是蓝色的两厢海南马自达,它的小名叫丘比特,再通过这个车,对莱西的所有的这样型号的车进行初步排查,经过调查确定,李某有作案嫌疑,我们就对他进行讯问,当事人承认这个事实。”
经审讯,李某供述了自己因驾车过快,在经过路口时因躲避前方摩托车而撞上了隔离敦,他认为摩托车驾驶员应负责任,随后他驾车追赶上了已经拐弯行驶的摩托车,并将摩托车撞入路边河中。事故致使摩托车驾驶员大腿粉碎性骨折。 犯罪嫌疑人表示:“一时冲动,因为俺是躲你躲的,这么碰到了,冲动上火了,如果他当时能下来,和咱望望咱有没有事儿,解决解决,也不可能发生这种事儿,现在非常后悔,感觉不应该发生这样的事儿,都是太冲动了。 ”
目前,李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