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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老人输液后死亡 医院:死因不确定正在调解

A-A+2014年7月3日08:40齐鲁网评论

 
  • http://shandong.sinaimg.cn/2014/0703/U9805P1333DT20140703083927.jpg临沂老人输液后死亡 医院:死因不确定正在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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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齐鲁网7月2日讯(本网记者)近日,临沂市的张女士拨打临沂齐鲁网新闻热线0539-8113917反映称,自己70岁的老父亲因患直肠癌到临沂市肿瘤医院就诊准备做手术,由于缺钾,5月24日上午在临沂市肿瘤医院注射氯化钾,当天下午3点钟父亲突然死亡。张女士称,事发后临沂市肿瘤医院不但不积极协调,还伪造医案。对此,临沂市肿瘤医院宣传科相关负责人和医务科工作人员表示,事发后医院一直是积极跟死者家属协调的,但是双方并未达成一致,目前此事仍在调解处理中。

  死者家属:病人在医院打了一针就死亡了

  据张女士介绍,她爸爸今年70岁,2013年8月份查出患有直肠癌,同年10月份做过一次放疗,之后老人身体也一直挺好的。但是近五个月,老人家大便带血症状加重,于是到临沂市人民医院进行全腹部强化CT检查。“因为临沂市人民医院不能请到对口的专家,所以我们就到临沂市肿瘤医院就诊,并请到北京相关医院的肿瘤专家给我爸爸做手术,专家都已经请好了,再过几天就准备手术的。”张女士告诉记者,5月23日,她父亲在临沂市肿瘤医院做检查,检查结果也显示他身体没什么,适合做手术。“当时我爸爸的主治医师告诉我们说,我爸爸身体其它挺好就是有点缺钾,补补钾就可以做手术了。”

  6月23日,张女士的爸爸在临沂市肿瘤医院做完检查就回家了,5月24日早晨又去医院做了几项检查,十点左右进入病房。“我爸爸进入病房时医生给开的氯化钾缓释片,我爸爸口服了两片,之后我问护士我爸爸有没有要打的针,护士说没有,但是需要问医生。护士说没有,进病房的时候医生也没有说要打针,只是开的口服的药,正好当时快中午了,我们就回家给我爸爸准备午饭去了。”张女士告诉记者,在中午十二点半左右她到医院送饭的时候,就看到她爸爸正在输液,还问是什么时候开始打针的,打的是什么药。她爸爸说是10:27打的针,是一种补钾的营养液,张女士及其家人一听是营养液就感觉没什么,打就打吧。

  “中午爸爸吃完饭,我们看他状况挺好的,因为我们家离肿瘤医院比较近,所以我们就先回家了,我是下午一点四十二离开的医院,到下午三点二十左右的时候,医院这边就打电话说叫我们家里人都过来,我爸爸可能不行了。”张女士说,她和家里其他人接到电话后差不多二十分钟就赶到医院了,可是到医院的时候她爸爸人已经不行了。“从我爸爸开始注射到死亡也就是四个多小时,好好地一个大活人,打了一针就死亡了,而且他的尸体都发青发紫,我们家属觉得很难接受。”张女士表示。

  并未患冠心病 医院给出的死亡讨论记录中死亡原因考虑为冠心病

  张女士告诉记者,由于爸爸突然死亡,家里人就想跟医院要个说法,要一个爸爸真正死亡的原因,所以没有及时将爸爸尸体拉走。“我们当时给医院提出的条件就是他们给一个我爸爸真正死亡的原因,我们就把尸体拉走,在5月28日中午,医院给了我们一份死亡讨论记录,我们就把我爸爸的尸体拉走了。”张女士说,虽然家人将尸体拉走了,但是对医院给出的死亡讨论中分析患者死亡原因考虑为冠心病表示不接受。“5月14日和5月23日我们分别在临沂市人民医院和临沂市肿瘤医院做检查,检查结果并没有表明我爸爸患有冠心病,现在我爸爸死了,医院却说是冠心病死亡,这让我们家属怎么接受。”

  “在5月24日晚上十点多我们跟临沂市肿瘤医院要大卡执行单,单子上面显示的打印时间为2014年05月24日16:08:53,这单子表明我爸爸已经去世了医院还正在给我爸爸打针呢,而且执行人那一栏有五个人签字,其实只有两个人签字就行,这些不明显表明医院方面把医案给改了吗?”张女士质疑道。

  此外张女士还告诉记者,在其父亲刚刚去世的那几天,医院的态度还很好,说是双方可以好好调节,“我们当时就考虑着打官司也挺难挺麻烦的,既然医院方面表示可以调解,我们就调解。但是到现在为止也调解了两三次,都没调解好,现在医院对我们是不理不问了。”张女士告诉记者,“医院方面告诉我们调解赔偿只能在1到15万元之间,其中有一次调解说是给我们3万。其实我们并不缺那点钱,就是想要一个我爸爸真正死亡的原因。”

  医院:死亡原因不能做最终定论 双方正在调解中

  7月1日下午,临沂齐鲁网记者就张女士反映的情况向临沂市肿瘤医院进行了解,医院宣传科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死者家属不同意尸检,死者真正死亡原因并不能确定,目前医院和死者家属双方正在调解当中,死者家属如果对医院方面有质疑可以在调解过程中向专家提出。

  “对于死者死亡原因,我并不能给你一个权威的说法,死亡原因必须得通过鉴定、通过尸检才能确定,并不是医院或者家属说是什么原因就是什么原因。”医院宣传科负责人告诉记者,“但是对于死亡原因,医院总有一个分析,我们医院怀疑是心源性猝死,但并不能确认,必须通过尸检来确定,既然死者家属不知道死亡原因,那么他们也就不能说医院分析的死亡原因是不对的”。

  对于死者家属提出的大卡单时间不正确问题,该负责人表示自己对当时的过程并不掌握,现在问题尚未解决,也没查清楚,自己不是调查这一问题的人员,没有什么可以说的。

  医务科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医患纠纷预防和调处工作的意见》(临综治[2011]17号)相关规定,在不做医疗事故鉴定、司法鉴定,责任无法确认的基础上,调节金额在在1到15万元;超过15万元(含15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明确责任后再进行调解。我们当时把这些规定告诉患方了,患方代表也同意调解。到现在为止已经调解过三次了,但是仍未达成一致。“5月26日上午9点在兰山医调委进行调解,当时是双级调解,临沂市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和兰山区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共同去调解的,并没有什么结果;5月30日又调解了一次,也没有结果。”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两次调解未果,患者家属分别于6月11和6月16日去信访局信访过,信访局相关领导和医院领导也接访了,并明确告诉他们解决方式或是双方调解或是到法院诉讼,6月16日患方代表在信访局表示同意调解,“6月17日双方就又进行调解,但是在协商过程中,死者三女儿就不同意调解了,调解结束。”该工作人员说,患方如果继续想调解医院会积极配合,如果走司法程序医院也会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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