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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青州妇幼保健院漏诊 孕妇险丧命获赔10万

A-A+2014年7月3日08:05新华网评论

  原标题:山东青州妇幼保健院漏诊孕妇险丧命:获赔10万

许女士在青州妇幼保健院做的三次B超诊断书许女士在青州妇幼保健院做的三次B超诊断书

  5月22日,大众网以《患者曝青州妇幼保健院漏诊致宫外孕大出血险丧命》为题,报道了患者徐女士在青州妇幼保健院孕检时,因医院漏诊导致宫外孕大出血险丧命事件,报道发布后引起青州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众多网友的广泛关注。近日,患者丈夫致电记者,称日前获得青州妇幼保健院10万元赔偿。

  事件回放:患者曝青州妇幼保健院漏诊致宫外孕大出血险丧命

  4月16日,徐女士到青州市妇幼保健院做孕检,医生诊断胚胎停育,需要做人工流产,此时孕期为73天。18日,徐女士在青州妇幼保健院做人工流产手术并于次日出院。5月3日晚,徐女士因剧烈腹痛,遂去青州市中心医院检查,诊断结果为宫外孕大出血,生命垂危。后经抢救徐女士脱离生命危险,但输卵管被切除,从此丧失生育能力。

  许女士认为青州妇幼保健院“漏诊”导致自己宫外孕大出现险些丧命,并最终导致自己输卵管切除丧失生育能力,给个人和家庭造成严重伤害。

  5月20日记者采访时,青州市妇幼保健院回应称“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存在违规情况”,并出具《青州市妇幼保健院关于许女士情况说明》。否认存在“漏诊”行为,认为有可能是宫内宫外同时怀孕,并解释“当宫内、宫外同时受孕时,宫内妊娠的生长快,宫外妊娠的生长缓慢,绒毛不侵犯血管、不出血时,形不成包块,B超很难发现”。并表示“即使为漏诊,也不一定是由于医院失误造成的。”

  处理结果:患者获赔10万元青州妇幼保健院赔偿无依据

  6月27日,患者徐女士丈夫致电大众网记者称,经过与医院近两个月的协调处理,日前青州市妇幼保健院终于赔付10万元。

  6月30日,记者针对事件处理经过及赔偿依据等问题电话采访青州市妇幼保健院。张姓院长回应称,因“患者和家属一直在闹,考虑到患者身心受到影响,我们也非常同情患者,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给了10万块钱”。对于10万元赔偿标准的依据,张称“没有依据,(患者)不再追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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