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同城|美食|旅游|汽车|城市|教育|健康|读图| @新浪山东|惠购

|邮箱|注册

新浪山东> 资讯 >社会>正文

淄博南岳水务污泥二次污染 厂长:全国都这样

A-A+2014年5月14日07:50中国网评论

  原标题:【追踪报道】淄博南岳水务污泥二次污染环境 病根在哪里

  中国网山东频道5月12日讯(王大卫、郭文杰) 4月28日,记者曾经就拍客反映的“淄博南岳水务有限公司违规处理污水污泥致环境二次污染”的情况进行采访报道,为了了解事情的处理、整改情况,5月9日,记者再次来到淄博市高青县进行跟踪报道。

  在-----淄博南岳水务有限公司我们见到了污水处理厂的成厂长和环保局监察大队的郭队长。成厂长说:“你们上次采访的第二天,环保局给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谈到污泥的处置,成厂长表示,以前也曾经将污泥加工成复合肥料,但是由于市场不好和老百姓的不认可,销售情况不好,项目也就被搁置了。此后一直就是采取“填埋”的方式。

  成厂长说:“比方说,老百姓这边有个坑想填起来种庄稼、种树或是搞建设,他需要买土填,那样费用太高,他就会主动联系到我们,要我们的污泥去填坑,然后上边敷上好土,再在上边种庄稼、种树或者是干别的,这样,他们也省去了买土的钱,我们也把污泥清出去了,而且我们也会给老百姓补贴一部分钱。”

  记者随即问:“这种私下的填埋方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成厂长坦言:“不符合,但是不负责任的说,全国都是同样的处理方式,污泥处理单位有资质也好,没有资质也好,我们没考虑那么多,只要把泥处理了就行。”

  记者再问到前面被曝光的污泥倾倒地点打算如何处理时,成厂长的回答更是令人大跌眼镜,“我们打算在上面覆土。”

  在上篇报道之后有当地的热心网友为我们反映了另一个淄博南岳水务有限公司乱倒污泥的地点——高城镇赵路村的一个水塘。记者这次刚到髙青县时先去赵路村查看了一下现场情况并对当地村民进行了采访。记者在现场看到倾倒的污泥就裸露在外边,并且大部分与水塘的水连接在一块,不仅仅直接对水造成了污染,周围的空气中也是弥漫着一股恶臭。采访得知污水处理厂往该地运污泥是从去年4、5月份开始的,以前村民都用水塘里的水灌溉田地,现在水塘大部分被填平,而且还被倒上污泥,根本没法用来灌溉了。记者问老百姓:“你们为什么不举报?”答:“我们平民老百姓举报有啥用啊!”看来老百姓对此事也是深恶痛绝但又无可奈何。

  当记者提到赵路村这一倾倒点时,成厂长先是一愣,但随即回答:“还是那个情况,村里主动联系我们,让我们去填坑。”这时环保局郭队长说道:“这个地方我们环保局知道,已经对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罚了。”记者问:“仅仅是处罚?为什么没有治理?”郭队长说:“我们想治理。但是老百姓不让动了,他们好不容易填起这个坑来。”这个回答与污水处理厂成厂长的回答如出一辙,拿老百姓出来当做乱倒污泥的挡箭牌。

  从污水处理厂采访完,记者在郭队长的领引下来到高青县环保局,郭队长叫工作人员拿出以前处罚污水处理厂的单据。记者发现,该单据上的日期为今年4月份,也就是说,污水处理厂往赵路村连续倾倒污泥长达1年的时间,环保局才对污水处理厂做出了处罚,环境监察大队在这一年的时间里难道一直没有发现污水处理厂违规排污的现象?

  污泥中有许多污染物,污染物有害健康。污泥中污染物的类型、浓度、致病机理、污染途径、对人类健康和自然环境的损害如何,目前尚不为大众所知,普通百姓对此事更是无从知晓。但是作为治理污染的企业——污水处理厂的负责人和环保局工作人员应该知道,污水中的污染物绝大部分被浓缩在污泥中,污泥随意倾倒对环境的污染不亚于直接将污水进行排放造成的污染。

  环境保护部下发的环办【2010】157号文件《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中第四条要求:“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应当建立污泥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污泥产生量、转移量、处理处置量及其去向等情况,定期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报告。 参照危险废物管理,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污水处理厂转出污泥时应如实填写转移联单;禁止污泥运输单位、处理处置单位接收无转移联单的污泥。”第六条:“实施信息公开。各级地方环保部门应当参照《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原环保总局公告2006年第33号),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本地区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处理处置等信息。参照危险废物管理,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污水处理厂转出污泥时应如实填写转移联单;禁止污泥运输单位、处理处置单位接收无转移联单的污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第六条指出:“已经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应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制定规划,积极治理,或者报请主管部门批准转产、搬迁。”

  污泥在环保部下发的文件中的定位是“危险废物”,如此严格的规定下,如果环保局履行职责,依法办事,严格按照规定查看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处理等信息台账,污水处理厂又怎么会私自倾倒处置?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不能仅仅对环境违法企业给予处罚就结束,而是要从根本上进行治理。今年4月份刚刚对企业作出处罚,时隔不到一月,污水处理厂再次出现私自倾倒污泥的现象,是污水处理厂屡教不改,还是环境执法部门监管不严?这些值得我们深思。

  让污水处理企业真正起到解决污水污染,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不要让污泥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为我们自己和后代子孙创造一片碧水蓝天。做好对污泥的处置,避免对环境的二次污染。本网会继续关注此事。

  【更多热点请上新浪新闻APP订阅山东新闻 齐鲁事尽在手中】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同城|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山东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