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齐鲁网5月11日讯(利津电视台 裴滨滨)利津小伙张某通过网络结识了安徽的女友,为了达成女友想要钻戒的愿望,张某与朋友薄某结伙抢劫出租车,不料当晚就被公安机关抓获。5月9日,利津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0元;以抢劫罪判处薄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6000元。
据了解,张某1989年7月生于利津县利津街道某村,因为张某是家中的独苗,父母对他溺爱有加,上小学时因过度贪玩,学习成绩很差,小学毕业后就流落于社会。2013年,张某通过网络认识了安徽女孩刘某,不久,刘某就离开安徽来到利津并居住在张某家中。
2013年中秋节,全家吃完月饼赏完月后,刘某想起了远在家乡的父母,心里不禁有些伤感,对张某说:"我不惜背叛父母,千里迢迢来到你的身边,你以后可要对我好一点。"张某发誓说:"我若对你不好,天打五雷轰。"刘某撒娇地说:"你对我好不好要看你的实际行动,不要只是挂在嘴上。"张某随即说:"你有什么要求尽管说。"刘某顺口说:"我要钻戒,你有钱买吗"?张某想都没想地说:"没问题。"刘某说:"别说得好听,就凭你打工挣的几个钱?什么时候才能给我买上?"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想着女友说的话,张某犯了愁,但是自己已经答应了女友决不食言,经过几天的思考,张某做出了决定。
同年10月5日下午,张某找到好朋友薄某(1994年8月生)说明了自己的意图,薄某想到平时和张某是铁哥们儿,现在张某有难处,为朋友自己宁可两肋插刀。当天两人来到河口区,租乘宁某的"富康"牌出租车,后两人将宁某骗至利津县盐窝镇境内,持刀威胁宁某交出车钥匙,后两人驾车逃离现场。当晚18时许,宁某报警,利津县公安局民警根据宁某提供的线索进行追赶,当追至通往滨州市的路上时,迅速将张某和薄某抓获。
经鉴定,被抢车辆价值10000元。该案起诉到法院后,利津法院根据两人的认罪态度、所起作用、行为发生时的年龄、社会危害性等综合因素,最终以抢劫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0元;以抢劫罪判处薄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