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4月25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影视频道《第一家》报道,德州石先生还有一个多月就要当爸爸了,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他和妻子孩子阴阳两隔了。
记者赶往临邑县人民医院,石先生躺在病床上,精神状态非常不好,一旁的母亲跪在地上绝望痛哭。这一切要追溯到2014年3月12日。那天石先生驾驶自家轿车照例接下班的妻子回家,轿车沿花园大街自西向东行驶,当行驶至华兴路路口时,与杨某驾驶的货车发生相撞,并被杨某的大货车拖行了大约100米,石先生的妻子和腹中八个月大的孩子因抢救无效当场死亡。石先生也因为受重伤被送往了临邑县人民医院。
从石先生父母口中得知,对于妻子和腹中孩子离世的事实,石先生至今无法接受,甚至想要跳楼结束自己的生命。石先生的父亲说,“儿子现在根本离不开人,如果没人看护,还不知道发生怎样的事情。”
记者从医生那里了解到,“石先生的诊断主要是软组织损伤,肺部有挫伤的情况,伤情比较稳定,精神情况比较差。”虽然身体已无大碍,但妻儿的过世给石先生造成了无法弥补的心理创伤。
对于当时的车祸,石先生表示自己驾车是绝对没有任何违章行为,记者跟随石先生的父亲来到当时事故车辆被扣的地方,记者看到,事故轿车已经严重变形,可以想象,当时事故现场的惨烈。事故发生后,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邑大队迅速赶往现场。经过调查,杨某驾驶的渣土车属于无牌拼装自卸货车,有购车协议,无车辆保险,经鉴定机构鉴定,发生碰撞时,杨某驾驶的渣土车时速是60Km/h,超过了路口限速标准40Km/h,看到事故证明,石大叔认为就是渣土车的责任,然而令他疑惑的是,交警大队无法出具事故责任的认定。
通过交警大队我们了解到,这起事故那辆车闯红灯是事故责任认定的关键,然而根据现有条件,均无法鉴定哪辆车闯了红灯,所以无法出具事故责任的认定,只能出具事故证明。
对于民警的解释,石大叔表示理解。但是自己的儿媳没了,儿子也精神恍惚,没有事故认定书,他们一家人该怎么办呢?律师给出了建议,”如果对方依然赔偿的态度比较消极的话,建议抓紧提起民事诉讼,不光起诉肇事方本人,还可以经过调查将他的雇主或者是用人单位一并列为被告,要求对你承担责任。“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给这个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痛,我们也希望这件事会得到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