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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男子入室盗窃留藏头诗:我明天来拿钱

A-A+2014年4月12日08:19大众网-齐鲁晚报评论

  原标题:“文化贼”入室盗窃留藏头诗:我乃地贼第二星

  本报4月10日热线消息(记者 李涛 通讯员 李清华)在青州东夏镇打工的男子余某,一时生活拮据入室盗窃村民钱财,在盗窃500元现金离开时,听见房主人说梦话称在床下还有2000元现金。余某一时兴起留下藏头诗,殊不知第二天再伸贼手时,被识破藏头诗的民警逮了个正着。

  5日正好是东夏镇邵树村大集,邻村徐某的老婆有个习惯就是逢集必赶,而徐某黑白颠倒,白天喝酒睡觉,晚上下地干活。余某瞅准这一点,在看到徐某老婆挎着篮子赶集后,便快步来到徐某的家门口翻墙而入。

  而此时,徐某睡意正浓。见此情形,余某肆无忌惮地在房间内搜索钱财,很快便发现在墙缝处有百元大钞若干。当余某盗窃500元现金正要离开时,徐某一个翻身,便说起了梦话,仔细一听徐某在说着家里的财产,有多少斤大姜,价值多少钱等等。

  徐某在睡梦中大声说还有2000元的现金在床底下。余某不甘心这即将到手的2000元现金,提笔在墙上写下“我乃地贼第二星,明天稷黍不裹腹。日月辰时取金甲,来去匆匆自由行。拿来主义心中留,钱币借之从不还。”写罢,离去。

  徐某的老婆赶集回来后,看到昨天放在墙缝的500元钱不见了,丈夫也不知所以然,就报了警。民警及时赶到并对现场进行勘验,并发现墙壁上的藏头诗。

  第二天上午十点半左右,余某如约而至,将钱顺利拿到手,兴高采烈地跃墙而出时,却被守候多时的民警逮了个正着。

  民警将余某的藏头诗解释了一遍,“我明天来拿钱;何时?辰时。”面对此情此景,余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余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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