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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一大学生因处分被扣学位证 状告学校胜诉

A-A+2014年4月2日09:22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4月1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报道,说到"民告官",一个字--"难"。不过,近几年来,随着法律完善和大家法治意识的提升,老百姓也越来越有底气,拿胳膊去拧行政机关的大腿,"民告官"这一类的行政案件逐渐增多。今天上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范围内首次对外公布了十大典型行政案件案例。看似是一场简单的新闻发布会,意义却绝不寻常。

  济南大学的小杨2010年毕业,可学校因为小杨大二时打架受到过一次留校察看的处分,拒绝给他颁发学士学位。随后,小杨把济南大学告上法庭,要求学校履行授予他学位的职责。虽然在2010年10月,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驳回了小杨的诉讼请求,但在2012年11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新的判决。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于文斌:济南大学不加甄别地以杨某曾受到学校行政纪律处分为由,认定其相关品德教育方面的课程成绩不够优良,不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 属于主要证据不足。这个案例不仅界定了学校在学位和学籍管理中的差别,也给小杨的大学生涯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小杨这次状告学校胜诉,也成为山东省内首例判决高校直接履行职责的案例,同时被最高人民法院收录。

  除此之外,"民告官"胜诉的案例还有齐某诉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姜某诉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信息公开案等,这些案例告诉我们,有理走遍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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