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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女子因感情纠纷咬断男友生殖器

A-A+2014年3月20日11:11羊城晚报评论

  羊城晚报讯 记者凌越、通讯员邹宇婷报道:认识五年的男女朋友,非婚生育了一个儿子,却因为感情纠纷,女友咬断了男友的阴茎。近日,女子被广州白云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

  今年27岁的黄某从2008年10月开始,就和男子李某认识并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2011年7月,两人非婚生育了一个儿子。2013年5月3日10时许,因感情纠纷,黄某咬断了李某的阴茎,事后李某报警,民警将黄某带回调查。经鉴定,李某的损伤为阴茎龟头缺如,损伤程度为轻伤,符合八级伤残。

  2013年10月10日,白云区检察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将黄某起诉至白云区法院,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要求被告人黄某赔偿2.8万余元。庭审中,黄某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但认为该案事出有因。黄某说,从2008年开始,她与被害人认识后两人一直保持有性关系,生育了一子,她将感情全部放在被害人身上,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名分,“案发时李某要求我口交,我并不情愿。小孩出生后一直由我照顾,天生是地中海贫血症携带者,常有支气管炎,需要细心照顾,希望能早日回到小孩身边”,请求从轻处罚。此外,黄某针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的诉讼请求,觉得很心痛、很无辜,认为李某也有责任。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犯故意伤害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黄某在公安民警打电话调查时告知所在位置,依法认定具有主动投案情节,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依法认定具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判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各项费用共计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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