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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基层法官六年审1800多案件 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

A-A+2014年2月23日10:45大众网-大众日报评论

  □记者 董卿 通讯员 丁兆霞 王田 报道

  本报日照讯 近日,由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安岚法庭庭长范学青办理的岚山区一起因建设工程转包而引发的工程欠款纠纷案件终于圆满结案。

  2011年4月,重庆某公司与岚山某企业签订工程承包协议一份,重庆某公司又将此工程转包给王某,王某组织人员施工。2012年10月底,工程完工,岚山某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将近200万元的工程款汇至重庆某公司,但重庆某公司拒绝给王某支付施工款,引发了施工队围攻岚山某企业的事件。

  范学青接手案件后,驱车千里跑到重庆,调查得知重庆这家公司是假公司后,他又通过各种法律程序,找到重庆某公司负责人,并查封了其银行账号。三次往返重庆,最终替王某要回了施工款。

  像这样的案件,范学青已经手1800余件。“当好基层法官,就要有一颗恤民之心。”6年来,范学青记下了22本近50万字的办案工作手记,总结出“三色卡片”工作模式和热心、诚心、细心、耐心、公心“五心调解法”。由于他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1800多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引发上访,无一例投诉。

  捧出一颗恤民真心来办案,还能收到法律之外的良好效果。

  王某2004年在孙某承包的石塘进行放炮作业时发生事故,双手被炸掉,一眼被炸瞎。孙某在给付王某医疗费后拒绝赔偿其他费用。2006年以后,王某未再向孙某主张权利。王某的妻子身体亦有残疾,一家人生活陷入困境。

  2010年初,王某以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为由对孙某及石塘所在的村村民委员会提起诉讼。在该案可能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被驳回的情况下,考虑到原告一家人的生存状况,范学青先后多次找到孙某做工作,又多次与另一被告村委所在的街道党委政府有关负责人协商,最终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孙某当庭赔偿原告8万元,村委当庭补偿原告2万元。结案后,范学青又多方打听,将王某妻子安排到一网具加工厂上班,解决了王某一家人的生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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