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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女子捡钱包只还钱包不还钱 律师:严重可入刑

A-A+2014年1月6日08:12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济南1月6日讯(山东台 郭鹏)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报道,前段时间我们报道过这样一条新闻,济南市民熊先生不小心把给钱包弄丢了。幸运的是,终于找到捡钱包的人了,郁闷的是,捡钱包的人只还他钱包,钱却花了。进过多次找寻,捡钱包的人昨天终于露面了。

  2013年11月25号,济南市民熊先生在游戏厅不慎把钱包丢了,好在监控记录了有人捡钱包的过程。捡钱包的是一名四十岁左右的女子,正好是游戏厅的会员,熊先生随后联系了她,捡包女子也给熊先生发了几条短信,

  “东西给你就完了,不需要通话,没这事就好了。”

  济南市民 熊先生:“她的意思,包给我就完了,钱不给了。”

  随后,熊先生去了女子家里索要钱包,可是钱包里的九千五百块钱,始终没要回来,熊先生很是窝火,想尽各种办法非要找到捡包的女子。就在昨天上午,熊先生终于在游戏厅找到了捡包女子。

  济南市民 熊先生:“我连班都不上了天天找她,她这人素质太高了,大学生,我非要找她看看什么样的。”

  或许自知理亏,面对熊先生,捡包女子一直低着头,无论对方怎么问,一句话都不说。

  女子不说话,把一旁的熊先生惹急了。“道歉会说吧,对不起会说吧,这不是你没钱还的事。”

  实在气不过,熊先生只好把捡包的女子带到了派出所。民警说,捡到钱包不还钱是道德问题,派出所没法立案,只能双方协调处理。熊先生表示,只要对方把9千5百块钱还给他,这事就算完了。对此,法律专家表示,事情并没这么简单。

  济南舜启律师事务所律师 孟宪强:“占有他人财产,拒不返还,情节严重的可以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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