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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钉子楼的孤岛生活:吃水靠买电瓶照明

A-A+2013年12月24日11:51半岛都市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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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阳山水嘉园小区: 

  钉子房,更像是一处“孤岛” 

  在走访过程中,最让记者震惊的是城阳区山水嘉园小区附近、黑龙江路路边上一处工地里的钉子房。房子正处于工地的中央位置附近,而整个工地里,四五辆大货车停在里面,整个工地里有被它们车轮来回碾出来的圈,正好将房子包围了起来。工地已经下挖足有四五米的深度,而遗留的这处四间老瓦房孤零零在那里,被推到了这样的高度,远远看去就像是一个小的孤岛。 

  进入房子的路已经没有了,四周的泥土都被挖掘机等工具给挖走了。而房子也已经没有人居住。整个工地周边也都在开发建设中,全部是住宅楼,有高层、有多层,有的已经建设好,而且居民已经入住;有的主体已经完工,正在进行最后的施工。记者前往小区里想打听一下房子的情况,但这处钉子房就像是“敏感词”,一听说询问关于它的事情,大家都摇头表示不知情。 

  对话坚持10年的钉子楼夫妻 

  水、电,城市发展到今天,这两样原本是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可对于杨家群村190号的老张两口子来说,却是他们退休后每天生活里必须要解决的两项内容。“从十年前拆迁开始,家里的水电就全都停了,刚开始去人家家里打一些水,一天两天可以,时间长了肯定不行,现在都是买水吃。用电更是麻烦,孩子给弄了一个电瓶,白天拿出去充电,晚上回来照明,其他电器都用不了。”这还不是最让老张担心的,他指着自己的房子说,邻居的房子拆除以后,时间长了,残余的部分跟自家房子连接处的墙体已经出现裂缝,如果坍塌的话有可能把自己的墙壁也给拽倒。 

  缺水、没电,用老张自己的话说,他们老两口现在就像活在上世纪40年代一样。那当时房屋征收时为什么不同意呢?忍受十年的煎熬又是为了什么?说起过去的十年,老张有一肚子的话要说。他说,自己是个残疾人,很早就干不了重体力活了,从16岁开始,他跟着师傅学徒当裁缝,后来一直在即墨路小商品批发市场那边跟人家做衣服。在上世纪80年代初的时候,他和妻子就到工商部门注册了一个服装店,当时注册的营业面积就是一层的160多平方米。这个在家里办的夫妻服装店也成了一家人唯一的收入来源。 

  2003年的时候,当时杨家群村启动拆迁改造,老张说,村里的改造是改善村民的居住环境,作为村里的一份子,他和妻子都支持拆迁。“当时主要的问题是因为网点房,我们家里做服装生意,回迁时我们还想要个网点房,好继续做生意,可对方一直不同意给。”老张说,改造前自己有房子可以做生意,改造以后如果不同意给,那生意就没法做了,“后来经过多次协商,当时也同意给过一个‘网点房’,可根本就不是正规的网点,而且位置很偏,很少有人能过去。” 

  想要网点房的要求没有被满足,老张说他就不同意拆迁,而自己房子也就被遗留了下来。“后来也有些不明人员上门滋事,逼迫赶紧拆,可不给网点房我们就是不同意。” 

  在孤房里生活了十年,记者看到里面还堆放着许多木柴,都一块块劈好堆放着,冬天取暖也完全靠自家生个炉子。看着周边高耸的楼房,原先的老邻居早已都住进了新房,再看看自己的条件,老张内心深处也盼着能早日改造。“我这个房子上下两层一共200多平方米,换新房至少能换两套,我们和孩子可以一家一套。”坚持了十年,虽然现实条件艰苦,但老张和老伴仍不愿降低自己的要求。虽然老两口都已经退休,现在服装的生意已经不做了,但他们还是想要一处网点房,而且拆迁补偿的价格不能按照十年前的标准,得参照现在的房价进行补偿。

  文明拆迁,需要双方共同守法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法律条例的不断完善,特别是一房一价等政策细则的出台,让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的合理要求越来越多地被照顾到。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目前的房屋征收过程中,还是有一些“问题”存在。而正是因为这些问题,让各地仍会有暴力拆迁或者抗拆的事件发生,也留下了像钉子户这样的遗留问题。 

  记者在对话钉子户时,其实他们内心也并不是反对拆迁,而是因为自己认为的合理要求没被满足,所以才抗争不拆。而作为征收人,是如何看待房屋征收过程中的“钉子户”呢?记者采访了负责铁路青岛北站安置项目房屋征收的刘主任,他跟记者说,首先他要肯定的是,为了公共利益的拆迁改造,不管是政府还是开发商,只要按照规定办事,给予被征收居民应有的补偿条件,绝大多数居民都会配合拆迁。但是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尤其是现在国家对于暴力拆迁等行为的严查,现在有极个别的人有了一种想法,房屋征收时就要闹,越闹得到的利益会越多。 

  “政府之所以出台一房一价的评估政策,为的就是根据每家房子的情况,给予最合理的补偿。但这补偿必须是合法合理的,不合理的要求肯定不能满足。”刘主任说,像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同一单元楼的上下两套房子,房屋的面积却能差出10平方米,这凭空多出来的10平方米肯定是不能补偿的,“有的甚至连自己盖的违法房都要算面积,如果给他们补偿,对于其他住户来说,那就是不公平的。” 

  刘主任说,想要文明拆迁需要房屋征收过程中双方都要守法。征收人要依法征收房屋,保障被征收人应得的利益。被征收人提出的是合理诉求,要维护的是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非以闹、抗拆等方式来试图谋求过分要求。 

  12月23日,记者采访了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李云峰律师,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是他的专长,谈到房屋征收时,李云峰说,随着《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今年5月份正式施行,对于房屋征收流程以及补偿的措施进行了更加细分的规定。“首先要明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的拆迁改造,个人是无权占着房子不拆的。”李律师说,但是房屋征收时,征收人也必须给予被征收人等价补偿。等价不是说被征收人房子价值100万补偿100万就可以,因为房屋征收遭遇经营损失、过渡期租房等都要计算在内,这个补偿的标准不能低,才能促进房屋征收的顺利完成。 

  文/图 本报记者 

  ◎相关链接: 

  青岛房屋征收与补偿一般都按什么标准来? 

  随着岛城旧城改造力度加大,房屋拆迁后的征收与补偿办法备受关注。记者了解到,《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该《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因公共利益需要实施房屋征收、补偿的情况。根据条例,如果旧城区改建中,超过50%的被征收人认为补偿方案不合法,需重新召开听证会。此外,与现行条例相比,新条例明确了“补偿房屋的公摊面积单独计入应补偿面积”,并对公摊面积比例作了具体说明。对房屋征收遇到的“房小地大”情况,规定对多出部分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进行评估。 

  为全面贯彻实施《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6月份,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要求,市城乡建设委是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行政主管部门。征收市区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给予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5%的奖励,可按照“征一购一”的原则购买住房,不受住房限购政策限制。被征收人重新购买住房的,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被征收房屋符合条件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按分类标准执行:商场类建筑(大型百货商场、超市等)、商铺类建筑(门面房、商铺等)、旅馆类建筑、餐饮类建筑、娱乐类建筑等。选择房屋补偿的,根据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和协议约定的期限,按照每月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一次性计发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金;选择货币补偿的,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按照每月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一次性计发12个月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金。 

  商务类建筑(金融、证券、商业写字楼等)。选择房屋补偿的,根据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和协议约定的期限,按照每月每平方米90元的标准,一次性计发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金;选择货币补偿的,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按照每月每平方米90元的标准,一次性计发12个月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金。 

  工业类建筑(厂房、仓库等)、办公类建筑(行政办公楼等)和公共类建筑(图书馆、博物馆等)。选择房屋补偿的,根据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和协议约定的期限,按照每月每平方米80元的标准,一次性计发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金;选择货币补偿的,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按照每月每平方米80元的标准,一次性计发12个月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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