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
五香驴肉有假 检测是狐狸肉
王先生称,11月28日,他到泉城路沃尔玛超市购买了德州福聚德食品公司生产的五香驴肉和五香牛肉共1600袋,每袋价格10.9元,总计17440元,有当日发票和单据为证。食用中他发现该肉味道和色泽不对劲,他自行将肉拿到检测部门检验。
王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一份由“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复印件显示样品总称为“五香驴肉”,检测结果为“驴成分、鸭成分未检出,狐狸成分检出。”但生产厂家生产单位以“***”显示,并未标注“福聚德”。
而德州福聚德认为,王先生手中的产品是否是由本厂生产不能确定,而且由于购买数额较大,他们认为王先生有“敲诈勒索”嫌疑,对于王先生提出的10倍索赔,他们予以拒绝。
五香驴肉是“狐狸”做的?
12月19日,本报报道了市民王先生在沃尔玛超市买了1600袋五香驴肉、牛肉,拿到相关部门检测发现是狐狸肉的消息。20日,王先生、生产厂德州福聚德、沃尔玛超市及中间供货商来到历下区泉城路工商所。王先生将剩余近1500袋产品带到工商所等待再次检验。然而,厂家现场辨认后却表示,王先生带去的产品并非该厂生产,是“假冒伪劣产品”。这让此事又蒙上一层迷雾。
厂家
产品是“假货”不是本厂生产
20日,泉城路工商所正式受理此事。“按照工商部门审理流程,我们会在消费者、厂家及经销商确认产品无误后,将产品封存,然后按照质检部门抽检流程,由质检部门进行取样检测。”泉城路工商所工作人员表示。
20日15:00左右,王先生将其购买的剩余产品送到工商所,共计近1500袋驴、牛肉。王先生表示,这些产品全部是从沃尔玛超市购得,自己送到检验部门的样品也是从这些肉中随机拿的。
然而,德州福聚德生产厂家在对产品进行现场辨认后却表示,王先生提供的近1500袋产品并非该厂生产,“产品包装有差异,肯定不是我们的。”一名王姓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厂生产的产品包装袋上生产日期后印有“01”或“02”、“03”的编码,但这些产品没有。“我们有三个班组,不同的编码代表不同的班组,他这些产品没有编码。”
超市
没登记货号 不确定是我们卖的
1600袋产品到底来自何处?厂家所述包装差异是否可靠?15:00左右,厂家向记者提供了从别处超市买来的该厂“正品”。记者注意到,两种包装袋确有差异,“正品”印刷字体较黑,生产日期后印有“01”编码,二者在字母等细节处也有大小写不一致等差异。而对于厂家所述的包装差异,王先生提出质疑:不是同一个批次,不是同一个生产日期,厂家又如何证明自己没有换包装?
产品进出沃尔玛超市,超市能否辨别?沃尔玛促销人员表示,无法从外观上辨别是否是该超市卖出的商品。“当时超市货物不足,我们现从厂家订的货,大约3天后才卖给消费者。”促销人员表示,由于超市没有登记货号、批次等相关手续,所以无法辨认,只能依赖厂家。“但我们会积极配合工商部门的调查。”沃尔玛工作人员表示。
面对厂家对产品的质疑,王先生承诺,自己的货物确实是从沃尔玛购买,“我可以负法律责任。”
记者调查
检测报告复印件日期咋和官网对不上?
20日下午,王先生向工商部门提供了自己在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肉品检测的报告复印件,但无法提供原件,并称“原件不小心弄丢了”。对于该复印件的真实性,王某承诺“与原件一致。”记者登录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方网站,输入复印件右上角的报检号,在其登记系统中看到报告样品名称为“五香驴肉”,但登记日期为“11月18日”,而王先生购买产品是在11月28日。
随后,记者致电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核实报检号后表示,王先生确实在该局检验五香驴肉项目,且检测结果与王某提供复印件结果一致,检测费用为1610元,但检测时间有出入,“收样日期是11月18日,检验日期是11月21日。”而记者在复印件上看到的收样日期为12月2日,检验日期为12月4日。
对此,记者追问王先生究竟是何时去检验的,他表示“记不清了”。
查看评论 0评论
发 表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