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记者从济南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会上了解到,济南警方在9月份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整治以来,已经端掉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黑窝点3处,收缴各种烟花爆竹4660余箱。据了解,警方正与相关部门研究,实行烟花爆竹购买“实名制”。
今年11月28日,章丘市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在辛寨镇辛二村北一废弃厂房内,端掉一个非法制造鞭炮窝点,收缴烟火药300多公斤,已制成的成品鞭炮64789头。嫌犯王某金(男,46岁)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12月12日,平阴县公安局根据排查掌握的线索,在孝直镇野场村一民房内,查获非法烟花爆竹1672箱。目前,案件仍在调查中。
据了解,截至12月18日,济南市公安局排查村居5343个,排查出租房屋8530处,督促整改安全隐患365处,端掉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黑窝点3处,查破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案件6起,收缴各种烟花爆竹4660余箱,私制白皮爆竹12万余头。
为了确保今冬明春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集中整治行动取得成效,济南市公安局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
同时,公安部门延伸烟花爆竹运输审批监管、落实兑现有奖举报奖励制度、落实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和购买人员“实名制”登记管理。警方介绍,目前正就“实名制”与相关部门对接,研究细则。
据了解,根据举报,查获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的,警方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查获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
济南市公安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集中整治行动办公室采用电话、网络、信件三种方式受理群众举报。邮政地址:槐荫区张庄路225号,济南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二大队,电话:0531-85081508、85960996,邮箱:jnza2dd@163.com,邮编:25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