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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卧虎山水库被指交20元“垂钓费”可随意钓鱼

A-A+2013年11月16日14:34舜网-济南时报评论

水库边的警示牌 记者王晓芳 摄水库边的警示牌 记者王晓芳 摄

  时报11月15日讯 (记者王晓芳 实习生孙汇峰)作为一级饮用水源地的卧虎山水库明明“禁止垂钓”,可每天还是有不少人在此垂钓,更有甚者,有人在此明码标价收取垂钓费,交上20元就可随便钓。11月15日,市民杨先生向本报反映此事。到底是谁在利用饮用水资源来挣钱?

  15日15:00左右记者来到卧虎山水库,水库沿线多处立有警示牌子,牌子上写着:“请不要在水源地保护区内从事旅游、游泳、垂钓、耕种……”

  记者沿水库绕行发现,在水库南岸有多位垂钓者在此钓鱼。记者数了一下一共12个人,一名中年男子透露,平时垂钓者至少有四五十人,“今天人少,这几个都是附近村子的。”

  记者随意询问几位钓鱼者是否是谁都可以来此钓鱼,几位垂钓者均表示“可以”,但是要交“垂钓费”,“一个人20元,交上钱就能随便钓,要是人多可以讲讲价,优惠点儿。”一名50岁左右的男子说,“垂钓费”都是有收据的,“正规收据,单位都能报”。

  收费的到底是何人?男子称是“管鱼的”。“水库的鱼塘都是承包给个人的,人家来收费也合情合理。”男子表示,自己与收费者关系不错,可以让记者在此免费钓鱼。交了钱就能钓,水库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不管吗?男子称水库工作人员会不定时巡查,“但他们看见收据一般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15日16:00左右,记者拨通卧虎山水库管理处办公室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卧虎山水库作为饮用水的水源地,是禁止钓鱼的,以免钓鱼影响水库水质。“我们也了解到,水库边上确实有人收费,但绝对不是我们收的。”该工作人员表示,收费者可能是水面承包者,“部分水面都承包给个人了,可能是他们来收的,具体情况我们也不太清楚。”

  交了垂钓费就可钓鱼?工作人员答“不可以”,但对于收费者是如何处理,她表示并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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