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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出租车行业被指存在乱收费 已有67名的哥举报

A-A+2013年11月14日14:51舜网-济南时报评论

  □本报记者 刘景丰

  自11月11日本报开通出租车行业“好处费”举报热线以来,本报已收到67名“的哥”对济南市出租车行业存在的乱收费行为的举报,这些乱收费包括好处费、残值、二次处罚、乱收保险费、配件费、双班费、过户费等,涉及大众、瑞金、交运、公立、联运、宝来、金海岸、润华、路通、迅达、汇源、黄金、良友等出租公司。

  配件费

  瑞金 2300元(计价器及倒车影像)

  好处费

  路通 5万元公立 4.2万元瑞金 5万元大众 2.4万元润华 2万元联运 2万元金海岸 2万元

  保险费

  联运 1万元

  残值

  金海岸 2万元路通 2万元瑞金 5万元迅达 2万元

  过户费

  大众 1万元鲁能 1000元-3万元

  双班费

  金海岸 2万元大众 5000元大鲁 200元-500元/月

  二次处罚

  汇源 50元黄金 300元-500元鲁能 3000元-5000元

  好处费

  40多人反映“好处费”遍及多家出租公司

  2010年王先生在大众出租公司上新车按照要求向公司交了2.4万元的“好处费”。这一年在润华出租公司刚上新车的小李,也被收了2万元额外费用。3年后联运出租公司的“的哥”王军(化名)以旧车换新车时,仍旧没躲开“好处费”,“交完4万元保证金后又交了2万元。”

  他们交的这笔额外费用,没有任何收据,直到车辆承包期结束公司仍没退回。

  由于没交2万元的“好处费”,金海岸出租公司一“的哥”被公司辞退,新车被公司转包。

  残值

  与新车指标挂钩高于市场价1.5万元

  除了被收“好处费”,金海岸出租公司的驾驶员小王在承包新车之前,还要向公司买下自己的旧车,“公司收2万元残值,我们不买就没有新车名额。”一名自称来自路通出租公司的“的哥”称,在上新车之前公司直接将旧车卖给司机,“收费2万元,比市场价至少高出1.5万元。”“以前迅达出租公司在出租车以旧换新时,将值7000元左右的旧车以1.8万元卖给司机。今年则更严重,公司通知上新车时司机要交8万元,6万元保证金,2万元残值。”一王姓“的哥”称。

  二次处罚

  一次失误被罚两次“的哥”几乎白干一月

  黄先生在黄金出租公司做“的哥”才一年多,就因交通违章被公司罚得“不敢开车了”,“就连司机被投诉,公司也会处以300元-500元不等的罚款。”同行聊天时让他震惊的是,“个别公司能因一个投诉对司机内部罚款3000元到5000元,一次罚款让司机白干一个月。”

  记者向济南市客管办咨询后得知,这些投诉其实只由客管办对司机处以100元到300元的罚款,“这个罚款是针对司机拒载、绕路等违规行为做出处罚的。”

  此外一些“的哥”反映,大众出租公司也存在这种二次处罚的情况。

  ……更多真相,我们还在调查。

  乱收保险费

  多交的保费不退 部分公司以“内保”代商保

  2012年徐先生承包联运出租公司的出租车到期,“当初公司承诺担负1年的保险费,现在合同到期1年多了,公司还没给退仍由我们承担。”该公司另一名“的哥”在2007年交了13万元购车款,“公司的人承诺13万元车款含着1万元车辆保险。”6年后车辆报废,“的哥”才知道自己承担了6年的保险费,多交的钱也不退。

  让更多司机不解的是,自己交的承包费中明明包含着全险保费,公司却只给自己投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少数保险,而其他的保费被公司扣留搞“内保”。“司机把保费交给公司,出事后公司将车辆运到自己修理厂修理。按说公司要像保险公司一样全额赔付,可是一旦出事故公司要额外罚款司机一笔费用,这样一来公司赔付的钱就很少。”大众出租公司一“的哥”说。

  配件费

  承包费里含的费用部分公司收两次

  瑞金出租公司一名“的哥”称今年刚上了新车,交完所有费用后,公司又收了2300多元,“说是计价器及倒车影像的配套设施费,没有收据。可我一查,计价器的费用包含在承包费里,根本无需再交。”更让他纳闷的是,交了这笔费用,公司却不给开票据,“即使花钱买,也得有个发票、收据吧?”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出租车司机说,收取座套、计价器等费用在行业里也普遍存在,“有些公司给开一个收据,有的什么凭证也没有。”这样一来,即使公司对这部分钱收了2次,司机也没证据。

  双班费

  找人替夜班要交2万元押金

  金海岸出租公司的于海(化名)承包了出租车后,找来朋友分担夜班营运,“车已经租给我营运了,我再找人帮我替班很正常。可是公司偏要让我再交2万元押金,而且必须干满6年,否则押金一分不退。”

  大众出租公司的“的哥”承包车后同样找来一名副班司机,“按照公司的规定,找的副班司机还要向公司交5000元押金。”

  不仅如此,部分公司还要求夜班司机每月额外交200元到500元的夜班费。“承包的车辆已经每月交了承包费,为何还要让夜班司机再交费?”大鲁出租公司的一名“的哥”说。

  过户费

  改名备案要交1—3万元

  相比夜班费另一种费用收得更离谱。大众出租公司一名的哥称,自己曾在该公司进行车辆过户,“公司收了我1万元的过户费,然后只给我在合同上改了名字,在客管办改了备案。”

  一名驾驶出租车15年的的哥孔先生说,多年前部分公司向过户的出租车司机收取过户费,“一开始过户费约1000元,后来越来越高,到现在有的公司能将过户费涨到3万元。”

  就此问题记者联系济南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副处长苏维东,他称目前出租车行业出现的好处费、残值、二次处罚、乱收保险费、配件费、双班费、过户费等都在规定的收费之外,属于违规收费。

  本报调查

  举报“好处费” 到底该找谁?

  时报连续4天曝光了出租车公司负责人私下收2万元至6万元不等的“好处费”黑幕,连日来引发广大“的哥”的强烈关注。这笔钱相当于一名“的哥”大半年的收入,而8000多名“的哥”每人交2万元“好处费”,数额则过亿元。被收“好处费”后如果想要回来,应该到哪个部门举报呢?

  济南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副处长苏维东表示,13日已有不少“的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反映被收“好处费”一事。物价部门的职责是,查处残值费、座套费等出租车行业不合理的收费,出租车公司的有关负责人收“好处费”,属于索贿,应由公安或者检察机关调查处理。

  13日记者联系济南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秘书科工作人员说,“好处费”应该由市客管中心查处,查处后涉嫌犯罪的,移交给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被收‘好处费’的‘的哥’,可以带足证据,到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受案中心咨询,办公地点为二环南路银丰花园1号楼C座。”

  济南市客管中心有关人员则表示,客管中心作为出租车行业的管理者和规范者,会积极配合公安和检察机关调查。

  本报提醒,“的哥”如果再被收取“好处费”,应做好录音、录像等取证工作,以便日后调查。

  (记者刘景丰)

  “的哥”声音

  “开了14年出租 最后丢了饭碗”

  12日10:00多电话响起,一名自称老陈的“的哥”说,看了关于出租行业“好处费”的报道,很有感触。随后他向记者讲起自己从事出租车的经历……“1998年我下岗在家,找不到工作。1999年在朋友的介绍下看好了出租车驾驶员这个职业,1999年下半年我到了一家小的出租车公司,花13万元买下一辆出租车,成了一名‘的哥’。这13万元中,4万元来自全家的积蓄,剩余9万元来自亲戚朋友的借款。

  此后这家出租公司被合并到济南瑞金汽车出租有限公司。2007年,我在瑞金出租公司承包了一辆彩色捷达出租车,当年10月,公司承包车存在乱收费问题,我向济南市客管办投诉,从此公司就对我有意见。

  2013年9月我承包的出租车到达营运年限,那段时间公司里有人说想要新车得交3万元好处费。我坚决不同意。2013年10月新车承包中我没了名额,被公司辞退了。

  如今我快50岁了,一家5口人一下子缺少了一笔收入,日子过得紧巴巴。开了14年的出租车,我对出租车行业很有感情,很少有违章和投诉。我总觉得下力气挣钱不丢人,但最后公司还是不让我干了。我相信每一个反映出租车收费问题的人,心里都是喜欢这个职业的。”

  (记者刘景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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