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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出租公司“的哥”爆料:承包出租车得交“好处费”

A-A+2013年11月11日22:13舜网-济南时报评论

  10月30日,20多位大众出租公司的司机到银座国际汽车广场提车,他们中不少交了“好处费”。 记者李鹏飞 摄

  6年前,35岁的刘鑫(化名)交了4万元保证金签合同后,成为济南大众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大众出租公司)的一名“的哥”。2013年10月,刘鑫想与公司续约,公司一名经理让他先交3万元“好处费”再谈租新车的事,刘鑫没交。10月底大众出租公司23名出租车司机换上新车,他则被“剔除”。

  “好处费”是啥费用?连日来记者深入调查发现,在出租车承包环节,部分出租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向承包人收取数额不等的“额外费用”,且不开发票或收据。不交“好处费”司机很难承包到新出租车。

  神秘录音 想换新车要交“额外费用”,一般2万元到4万元

  10月,大众出租公司“的哥”王强(化名)驾驶6年的出租车到了淘汰年限。他说,10月初,公司一名经理让和他一批需要换新车的20多名出租司机挨个到办公室。王强称,自己到经理办公室后,“他先问我旧车的修理情况,花了多少钱,又说起我的违章和平时表现。最后提到我的购车费用,说4万元押金放在公司不动,再交5万多元的购车款,除此之外还有笔‘额外费用’。”

  在王强提供的一段录音中,一名男子声音低沉,说承包新车要交4万元保证金及5.7万元购车款,之后提出“再收你几万元”,“额外费用”,“你们都知道”,“交现金”。

  王强是第一次听说还要交“额外费用”。他与同行进行了交流才得知,这笔“额外费用”,就是出租车行业中通俗讲的“好处费”。

  王强称,各家出租公司规定不同,收取的“好处费”数额不等。“按照大众出租公司的惯例,用旧车换新车的司机,交2万元到3万元;第一次上新车的司机,则要交3万元到4万元。”

  此外,如果司机与公司经理关系“硬”,“好处费”会适当减少;“那些跟公司经理不熟又不懂‘人情世故’的,在3万元以上甚至4万元。没有统一标准。”王强说,从整个行业看,2万元到4万元的“好处费”是主流。记者采访多位出租车司机,对方均对此进行了确认。

  无凭无证 钱交给“中间人”,没有收据或发票

  与公司的经理谈话后,王强接到短信,内容只有一串电话号码和一个名字。按照短信的指示,王强要将数万元“好处费”交到短信内容所指的“中间人”手中,地点时间另定。“经理说把钱给‘中间人’后,再到公司找他。”王强说。

  一天下午,王强拨打短信中的电话号码,一名男子接通电话,对方称见面时间和地点会临时通知。

  几天后,王强与另外几名“的哥”和“中间人”来到市区一个临时约定的地点。按照知情人指引,记者看到这名“中间人”是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随后他与前来交“好处费”的“的哥”钻进一辆轿车。几分钟后“的哥”出来,轿车离开。

  知情人透露,“的哥”在车里将款交到“中间人”手中,并在一张纸上签了名,之后就被要求离开,对方没给收据或发票,不留任何凭证。一段视频显示,男子收下钱后既没数钱也没开收据,只拿笔在一张纸上画了几下。

  不同遭遇 交的提到车,没交的被辞退

  过了一段时间,王强来到大众出租公司。按照那名经理的指示,他将4万元保证金和5万多元购车款交到财务部门,随后与公司顺利签订承包运营合同。10月底,王强收到公司通知,到指定汽车销售公司提车。

  与王强同在大众出租公司的刘鑫要倔强些,最终没交。10月底,大众23名出租车司机换上新车,刘鑫则被公司“剔除”,理由是“表现不好”。

  就“好处费”一事,11月10日记者联系到济南大众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刘先生。他称对于出租车司机爆料的交“好处费”一事,自己并不清楚,“他们可能是通过一些朋友介绍过来的,和我们单位没有关系。”刘先生称,出租车司机申请新车时只需交4万元保证金,不会有其他费用。

  随机调查 调查10余“的哥”,5位称交过

  根据一名出租车司机的指引,10月30日记者来到大众出租公司提车地点——— 银座国际汽车广场。

  在场“的哥”刘先生说,此次来提车的23人全部是大众出租公司的驾驶员,“只有6名是大众出租公司的老驾驶员,其余都是第一次在大众出租公司上新车。”对于上新车交“好处费”,刘先生说已经见怪不怪,“不交这钱,谁给你车呀!”他就交了3万元“好处费”。他说,他私下曾向其他司机打听,很少有人愿意透露自己交了多少“好处费”。但可以肯定,大部分都交了。记者随机问了6名“的哥”,他们都称交过“好处费”。

  10月20日至11月初10多天里,记者先后打车10余次,其中8名“的哥”抱怨出租车公司在换新车时要收取数额不等的“好处费”,费用都是2万元到4万元。其中5名“的哥”自曝被收过“好处费”,但公司不提供收据或发票,他们只能“哑巴吃黄连”。 (本报记者)

  物价部门:

  违规

  律师:

  涉嫌索贿

  11月9日记者联系到济南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一位苏姓工作人员。他称,按照济南市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的规定,出租车司机向出租公司申请承包出租车时只需交4万元的风险保证金;出租车进入运营阶段,司机每月按物价局的规定向出租公司交4040多元的承包费,除此之外其他收费均是违规。

  出租公司向出租车司机收取“好处费”是否涉嫌违法犯罪?11月9日记者联系山东宇鹏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振鹏,他称如果该项费用为个人收取并私吞,就涉嫌个人索贿。“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取数额较大的费用,是一种索贿行为,数额在5000元人民币以上就构成公司、企业或其他工作人员受贿罪,检察院可以对其立案调查。”王振鹏说。

  本报开通举报热线

  您是否在承包出租车时遭遇过被交“好处费”?您是否被要求交过不合理的收费?从今日起,本报开通热线电话82886110,欢迎“的哥”举报。

  相关链接

  三亚出租车公司“收黑钱”被查

  2012年2月,有媒体报道称,三亚道路出租车公司与三亚联弘出租车公司相继出现大批出租车司机不满承包车辆环节被“收黑钱”而停运等现象。警方侦查后称,道路公司总经理私下使用道路公司名义,向承租该公司出租车的司机收取合同规定以外的每辆车10多万元不等的“好处费”,涉案金额上千万元,涉案6人先后被抓并刑拘。此后有关部门共向102名司机退还“好处费”122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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