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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女子被货车撞伤引发连环案 法官最终破解僵局

A-A+2013年11月4日18:32山东商报评论

  一女子被重型货车撞成骨盆粉碎性骨折后进行了钢板内固定手术,她将肇事车主与保险公司等一起诉至法院,申请赔偿。可是因内固定钢板断裂,致使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时遭遇困难,迫使案件一拖再拖,陷入僵局。后经法官与保险公司等被告多次协调后,双方达成调解意见。不过车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又将雇佣司机诉至法院向其追偿,法官尽力沟通,最终通过调解了结“连环案”。

  她遭遇交通事故因钢板断裂导致伤残鉴定困难

  2011年10月21日,56岁的李文芳被张强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撞伤,造成李文芳骨盆粉碎性骨折等损伤。交警部门认定张强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查,该肇事车辆挂靠在某运输协会,实际车主为雇主刘海,并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李文芳被送至医院后,医院对其进行了骨盆内钢板内固定手术,刘海为李文芳垫付了医疗费36880.3元。

  2011年11月16日,李文芳将张强、刘海以及运输协会和保险公司诉至天桥法院,要求赔偿其各项损失。李文芳向法院申请对其伤残等级进行司法鉴定,后因为其骨盆内固定钢板断裂,暂时不具备鉴定条件而中止。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认为,李文芳要做伤残等级鉴定,应重新植入钢板并等重新愈合钢板取出后再行鉴定。通过向医生咨询,李文芳重新植入新钢板的风险很大,而且年龄也不适合再行手术。李文芳陷入了两难境地,本案也陷入了僵局。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又向雇佣司机追偿

  李文芳非常焦急,便自行委托其他鉴定机构作出了十级伤残鉴定意见。经承办法官多次与被告方协调沟通,最终被告方认可了李文芳自行委托鉴定的十级伤残标准。经过调解,最终保险公司赔偿李文芳125400元,刘海赔偿李文芳20600元。

  李文芳交通事故一案调解完毕后,雇主刘海按时支付了赔偿金。之后,刘海将张强诉至天桥法院,要求向其追偿赔偿款20600元以及垫付款中未获理赔额8717.5元,共计29317.5元。后经承办法官调解,张强向刘海承担清偿责任9000元。(文中均为化名)通讯员宋成松记者崔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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