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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山大路环卫工私收商户卫生费 环卫所:严肃处理

A-A+2013年10月31日15:08大众网-齐鲁晚报评论

山大路上不少商铺都被图中穿橘黄色衣服的环卫工收取过卫生费。 本报记者 刘雅菲 摄山大路上不少商铺都被图中穿橘黄色衣服的环卫工收取过卫生费。 本报记者 刘雅菲 摄

  本该由环卫所收取并且开具正规单据的卫生费,一个环卫工却可以私自收取,并且称只要交给她,环卫所就不会再来收了。交多少钱也没有标准,环卫工自己随便要。近日,山大路上不少商户向本报反映,他们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文/片 本报记者 刘雅菲 实习生 朱文敏

  商户: 不交卫生费,垃圾被扬门口

  “她来收我们家15元的卫生费,不出具任何票据,我觉得这钱不应该是环卫工收,就没有交。我们家的垃圾也不扔在门口,而是每天收拾好了扔在较远地方的垃圾箱,没想到第二天一看,头天扔出去的垃圾全都被拉了回来,扬在我们门口,这也太气人了。邻居说看见就是环卫工扔的,她都能认出我们店里的垃圾。”李先生在山大路上经营了一家炸鸡店,对于这个环卫工的行为,他觉得十分气愤。

  30日上午,记者走访了山大路和山大南路交叉口向南路段的一些商铺,不少都被环卫工收取了卫生费,交费的数目从20元到50元不等。这20元或者50元是怎么确定的呢?一位商户告诉记者:“环卫工自己想要多少就要多少,要是跟她关系好,平时弄些纸盒酒瓶什么的给她,就能少收点儿。”

  “我家一直交的50块钱,垃圾箱也就摆在我们家门口,后来我觉得别人家都交20,我们家交50也太多了,这俩月就没给她,她就把垃圾桶搬到离我们家很远的地方了。”另一位商户也经营了一家食品店,据他回忆,他至少交给这个环卫工七八个月的卫生费,而记者联系建新街道环卫所的工作人员,经他们查询,在他们的记录上,这家商铺从来没有缴纳过卫生费。

  环卫工: 交50还是250,自己选吧

  30日下午,记者称自己是一家食品店的老板,询问环卫工关于卫生费的问题。这位编号为010953的环卫工说:“如果你不交给我这50元卫生费,就要向环卫所交200元卫生费和50元垃圾费,小妹妹,你算算,你那得交多少钱吧,给环卫所合适,还是给我合适?”

  记者问到收到的钱是否上交时,这位环卫工理所当然地说,“当然是我自己拿着。”虽然不提供收据,但是她自信地向记者保证,只要她收了费,环卫所收费的队长就不会再进店收费。如果环卫所收了钱,她也不会再收。

  记者问起,她害不害怕有商户因为她收卫生费举报她,她说:“环卫所两个收费的队长是俺领导,领导说了,有事找领导,我有事就跟领导说,叫领导治他。”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终,这名环卫工答应给记者将卫生费从50元降为20元。

  环卫所收费人员: 交给她也行,打个电话说声

  记者以店铺老板的身份与环卫工所称的两位队长中一位姓李的取得了联系,询问他关于收费标准的问题,这位队长回答说,卫生费里面包含垃圾代运费,垃圾代装费每月15元(如果垃圾量大肯定不会只收15块钱),门前责任区卫生费(门前责任区卫生费是要测量门前面积后确定),还要根据店铺人员数量综合确定卫生费数目。

  记者询问这位李姓工作人员,是否真的如这位环卫工所说,如果把钱交给她就不用再交到卫生所了?这位工作人员先是说:“我们这个辖区就两个人负责收费,忙不过来,你要是私下把钱交给她也就这样了,按照政策是不允许的。记者再次确认是否只交给环卫工就可以了时,他回答说:“交给她也可以,我也可以照顾你,但你必须给我打个电话,告诉我是哪个店,哪个门头,我做一下登记。

  环卫所表态 一经查实 严肃处理

  据了解,济南各环卫所收取卫生费依据的是济价费字[1997]第103号《关于确定济南市城市环境卫生收费标准的通知》,通知里对于收取卫生费的标准都有详细规定,显然不能像这位环卫工这样要50元也行,20元也可以。

  记者将采访到的相关情况反映给建新街道环卫所,一位姓苏的所长说,没有接到商户相关的举报。她会调查了解记者反映的情况,一经查实,将会根据行为的恶劣程度对环卫工和收费人员做出扣工资、开除等相应的处理。

  若遇乱收费 请您来说说

  山大路环卫工私收卫生费问题是不是个例?您在生活和经营中遇到过同样的问题吗?请您致电本报96706读者热线来说说。

  另外,有读者反映,卫生费收取人五花八门,有环卫工收的,有居委会收的,还有环卫所收的。卫生费到底该由谁来收?收了以后上缴财政吗?都用在何处了?这些读者关心的问题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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