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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曹县16名员工要求公司提高待遇被集体开除

A-A+2013年10月28日08:21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10月28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广播新闻频道《山东新闻》报道 近日,菏泽曹县16名员工因要求公司缴纳保险、提高待遇,遭到公司开除。针对此事,记者进行了相关的调查采访。

  袁国华曾是曹县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的一名罐车驾驶员,今年10月份以来,他和公司内15名驾驶员同事被调整了工作岗位,劳动强度增大。10月17号,他和15名驾驶员一块向公司负责人反应,应该给他们缴纳社会保险、提高待遇水平。袁国华:“在俺给老总提完这个事大概不到1个小时,他这个站上的站长就私自开始招司机,就说你这一班人不准备叫你们干了。”

  包括袁国华在内的16名驾驶员听说公司开始招聘新司机后都很气愤,便围在公司生产站大门口要个说法。10月19号,公司门口贴出通报,通报中说14人以要求公司提高待遇为由拒绝上岗,并封堵公司生产站大门达19小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及市场信誉损害等,对14人予以除名。袁国华告诉记者,当时确实有用罐车封堵大门口的过激行为,这方面他们确有不对的地方。另外,其他两名工友虽没被通报,但同样遭到开除。

  记者联系到中联混凝土公司总经理李伟,李伟表示,目前公司正在进行内部整合,人员流动性较大,待公司完成调整后,才会给所有员工缴纳保险、提高福利待遇。公司也在积极与被除名的驾驶员沟通,希望能够回来继续上班。李伟:“他们要是愿意上班的话,公司还欢迎这些员工。”

  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所律师王洪磊介绍,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企业单方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应提前30天给职工出具书面通知,并给予经济补偿,而且企业在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前,还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当地工会,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中联公司单方发布的除名通报是无效的。

  目前,被除名的驾驶员已将相关材料提报给曹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相关部门正在处理当中。我们将继续关注事件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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