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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商户把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当宠物卖被查(图)

A-A+2013年10月24日14:30大众网-齐鲁晚报评论

青岛商户把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当宠物卖被查(图)青岛商户把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当宠物卖被查(图)

  本报10月23日讯(记者 曹思扬 通讯员 刘润钰) 南山花鸟鱼虫市场一刚开业的商户竟公开售卖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水巨蜥等。22日,市北工商分局联合市林业局检查这家商户,市林业局当场没收7只待售的保护动物,并对该商户做进一步调查。

  近日,市北工商分局利津路工商所的执法人员接到市民举报,称台东南山花鸟鱼虫市场的一家宠物用品商店卖野生蜥蜴等动物。22日,工商执法人员来到南山花鸟鱼虫市场进行调查,在被举报商店里的一个玻璃展柜内,执法人员发现7只体长在20-30厘米不等的爬行动物,展柜里还有几只小老鼠。该商户称,这些爬行动物有水巨蜥和变色龙等,每只价格在2500元到3500元不等,是人工繁殖的。

  为确定这些爬行动物是否属于国家保护动物,执法人员联系了市林业局的工作人员,林业局工作人员认定这些爬行动物中有水巨蜥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而且该商户也无法提供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市林业局工作人员当场没收7只保护动物,并对该商户做进一步调查。

  据介绍,野生动物体内有大量寄生虫、细菌、病毒等病原体,接触后可能引发传染疾病,危及市民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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