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团伙中还有"女汉子"
王先生乘坐弟弟的车辆赶回皇华镇位井子村停车处,查看了农用三轮车的后车厢处没有发现撞伤和撞痕,他发觉事情不对。恰好诸城跑柳树店的公交车驶来,眼尖的王先生发现受伤的女子坐在车上,就拦住公交车,让女子下车并打电话报了警。接到报警后,诸城市公安局皇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详细询问了事情的经过,仔细勘验了现场,将涉案人员带回派出所调查处理。
开始时,女子一口咬定就是骑自行车撞到了王先生的农用三轮车后摔倒受伤。细心的民警发现女子所穿白色衬衣既没有尘土也没有损伤,又仔细查了女子的自行车和王先生的农用三轮车,发现女子的自行车非常小,而王先生的农用三轮车车厢较高,与女子所说的撞车过程不符。
在民警的教育下,女子臧某终于交代了伙同曹某、柳某利用骑自行车故意碰撞机动车后假意摔倒的方式,骗取机动车驾驶员的钱财的事实。根据臧某交代,9月26日、27日,办案民警分别将曹某、柳某抓获。经审讯,曹某、柳某对伙同臧某"碰瓷"敲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喝半斤白酒后自断手指
据了解,22岁的曹某是诸城市皇华镇人,好逸恶劳,总想投机取巧赚大钱。有一次,他在网上看到了自伤"碰瓷"敲诈的视频,他觉得终于找到快速赚钱的办法了。2012年11月份从企业辞职后遇到了诸城市石桥子镇18岁的女子臧某,曹某就让臧某跟着自己一起"碰瓷"发财致富。
曹某找来菜刀和铁锤,把菜刀刀背放在自己右手小拇指第二个关节处,用铁锤击打菜刀将小拇指砸断。曹某用同样的方法砸臧某的右手小拇指,臧某怕痛,曹某就让臧某喝了半斤白酒后将臧某的右手小拇指砸断。曹某购买了一辆二手普桑轿车和一辆折迭自行车,曹某驾驶轿车并充当"急刹车"、"好心人"、"证人"等角色,臧某骑自行车故意碰撞机动车后假意摔倒,敲诈机动车驾驶员的钱财。后来,曹某嫌人少,让臧某介绍个人加入,臧某就把诸城市密州街道18岁的柳某介绍加入了"碰瓷"团伙。
2012年11月以来,曹某、臧某、柳某三人结伙,先后窜至淄博、日照、潍坊、胶州、胶南、五莲、高密、安丘、诸城等地,自已将手指砸断,采用"碰瓷"手段诈骗他人钱财,疯狂作案50多起,涉案价值20余万元。
10月21日,记者获悉,犯罪嫌疑人曹某、臧某、柳某均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并于10月8日被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诸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提醒:如遇"碰瓷"事件,要及时打电话报警,并寻找目击证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请遭遇过曹某、臧某、柳某"碰瓷"的群众与公安机关联系。
相关新闻: